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仄 平 仄 仄 仄
拼音: yǒng qí|jī suǒ zhì yě
【咏】1. 唱,声调有抑扬地念:~赞。歌~。吟~。~唱。 2. 用诗词等来描述,抒发感情:~梅。~史。~怀。~叹。~叹调(富于抒情的独唱曲)。 3. 指诗词:佳~。
【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本作詠,歌也。《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又《集韻》或作永。《詩·魏風》誰之永號。《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志】1. 意向:~愿。~气。~趣(志向和兴趣)。~士(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学。 2. 记在心里:~喜。~哀。永~不忘。 3. 记载的文字:杂~。~怪(记载怪异的事)。 4. 记号:标~。 5. 〈方〉称轻重,量长短、多少:~子。用碗~~。 6. 姓。 网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