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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造怨而先赏兮——幽通赋

韵脚:上平十二齊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yuàn yōng xī xiān shǎng ér

雍造怨而先赏兮释义

【怨】1. 仇恨:~恨。恩~。宿~。~仇。~敌。~府(大家怨恨的对象)。~声载道。  2. 不满意,责备:埋(mán )~。抱~。~言。任劳任~。 典

【怨】〔古文〕《唐韻》於願切《集韻》《韻會》紆願切,音苑。《說文》恚也。《廣韻》恨也。《增韻》仇也,讎也。又《集韻》於袁切,音鴛。讎也,恚也。《禮·儒行》外舉不避怨。《前漢·黥布傳》恐仇怨妄誣之。《史記·始皇紀》母家有仇怨,竝阬之。皆平聲讀。或作惌。又《字彙補》委隕切,音惲。與薀同。《荀子·哀公篇》富有天下而無怨財,布施天下而不病貧。《註》怨讀爲蕰言無畜私財。又叶烏員切,音淵。《後漢·班彪北征賦》越安定以容與兮,遵長城之縵縵。劇蒙公之疲民兮,爲彊秦乎築怨。《註》縵音眠。又叶烏云切,音熅。《琳·悼龜賦》參千鎰而不

【雍】1. 和谐。  2. 古同“壅”,遮蔽,壅塞。  3. 古同“拥”,拥有。  4. 〔~~〕a.鸟和鸣声,如“~~鸣雁”;b.乐声和谐,如“听庙中之~~”。  5. 〔~容〕文雅大方,从容不迫的样子,如“~~大雅”。  6. 姓。

【雍】〔古文〕邕《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容切,音廱。《玉篇》和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又《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又水名。《水經》四方有水曰雍。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漁陽郡雍奴縣。又《前漢·中山靖王傳》雍門子壹微吟。《註》張晏曰:齊之賢者,居雍門,因以爲號。蘇林曰:六國時人,名周。又《廣韻》姓也。祭仲壻雍糾。見《左傳·桓十五年》。又《集韻》通作雝。《班固·兩都賦》乃流辟雍。○按禮王製作辟雝。又《集韻》委勇切,音壅。《周禮·秋官·司寇》雍氏。《註》謂隄防止水者也。《釋文》雍,於勇反。又《集韻

【兮】◎ 文言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或“呀”:“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兮】《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先】1. 时间在前的,次序在前的,与“后”相对:~前。~期。原~。~驱。~河(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后祭海,以河为海的本源,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觉(jué)。~见之明。~发制人。  2.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人。~世(祖先)。~民。  3.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祖。~父。~哲(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烈。~贤。  4. 姓。 典

【先】《唐韻》《正韻》蘇前切《集韻》《韻會》蕭前切,霰平聲。《說文》先,前進也。从人之。《徐曰》之,往也,往在人上也。一曰始也,故也。《玉篇》前也,早也。《孝經·感應章》必有先也。《老子·道德經》象帝之先。又祖父已歾曰先。《司馬遷·報任安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又姓。《韻會》晉有先軫。又《韻會》凡在前者謂之先,則平聲。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則去聲。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先見切,音霰。《增韻》先之也。《正韻》相導前後曰先後。《周禮·夏官·大司馬》以先愷樂,獻于社。《註》先猶導也。《史記·酈食其傳》

【赏】1. 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财物:~金。~赐。奖~。~罚分明。  2. 因爱好某种东西而观看:~阅。~析。~花。~月。欣~。鉴~。~心悦目。  3. 认识到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识。赞~。  4. 敬辞:~脸。~光。  5. 姓。  6. 古同“尚”,尊重。

【赏】《廣韻》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兩切,音曏。《說文》賜有功也。《書·大禹謨》賞延于世。又《仲虺之誥》功懋懋賞。《周禮·天官·大宰》三載,則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又《戰國策》故賞韓王,以近河外。《註》賞,猶勸也。又《類篇》一曰玩也,嘉也。《陶潛·移居詩》奇文共欣賞。又凡貽與者亦曰賞。《柳宗元·送薛存義序》于其往也,賞以酒肉,重之以辭。又姓。《姓纂》晉人賞慶,註《周易》。

【而】1.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2.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3. 表(从……到……):从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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