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ràng yóu kè yǐ lì fēng sú
【让】1. 不争,尽(jǐn)着旁人:~步。~位。谦~。 2. 请:~茶。 3. 许,使:不~他来。 4. 任凭:~他闹去。 5. 被:~雨淋了。 6. 索取一定代价,把东西给人:出~。转(zhuǎn )~。 7. 闪避:~开。当仁不~。 8. 责备,谴责:“二世使人~章邯”。 9. 古同“攘”,侵夺。
【让】〔古文〕《唐韻》《集韻》《韻會》人樣切《正韻》而亮切,壤去聲。《說文》相責讓也。《小爾雅》詰責以辭謂之讓。《左傳·僖五年》公使讓之。《註》譴讓之。《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史記·張耳餘傳》張耳責讓餘以不肎救趙。又《玉篇》謙也。《類篇》退也。《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書·堯典》允恭克讓。《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又《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應受而推曰讓。《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鄭註》讓,謂舉手平衡也。又《鄕飮酒禮註》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由】1. 原因:原~。事~。理~。~于(介词,表示原因或理由)。 2. 自,从:~表及里。~衷(出于本心)。 3. 顺随,听从,归属:~不得。信马~缰。 4. 经过,经历:必~之路。~来已久。 5. 凭借:~此可知。 6. 古同“犹”,尚且,还。 7. 古同“犹”,犹如,好像。 8. 姓。 典
【由】《廣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正韻》于求切,音猷。《廣韻》从也。《韻會》因也。《爾雅·釋詁》自也。《註》猶从也。《論語》觀其所由。《註》經也,言所經從。《禮·內則》由衣服飮食,由執事。《註》由,自也。《儀禮·士相見禮》願見無由達。《註》言久無因緣,以自達也。又《博雅》由,行也。《書·微子之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禮·經解》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疏》由,行也。又於也。《詩·大雅》無易由言。《箋》由,於也。又《博雅》由,用也。《書·盤庚》冲人非廢厥謀,弔由靈。《註》弔,至,由,用,靈,善也。
【克】1. 能够:~勤~俭。 2. 战胜,攻下:攻~。~复(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 3. 制伏:~服。~制。~己奉公。以柔~刚。 4. 严格限定:~日。~期。~扣。 5. 消化:~食。 6. 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 7. 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一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亦是其地积单位,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约合一市亩。
【克】〔古文〕《廣韻》苦得切《集韻》《韻會》《正韻》乞得切,音刻。《說文》肩也。《徐曰》肩,任也。任者,又負荷之名也。能勝此物謂之克也。《易·大有》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又《玉篇》勝也。《書·洪範》沉潛剛克高明柔克。又《爾雅·釋言》克,能也。《書·康誥》克明峻德。又《揚子·法言》勝己之私謂之克。《論語》克已復禮爲仁。又《春秋·隱元年》鄭伯克段于鄢。《公羊傳》克之者何,殺之也。又《左傳·莊十一年》得儁曰克。又忌刻。《韻會》勝心也。《左傳·僖九年》不忌不克。《集韻》通作剋。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立】1.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2.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3.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4. 马上,即刻:~时。~刻。~等。 5. 姓。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风俗】◎风俗fēngsú[socialcustom]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沿革下来的风气、礼节、习惯等的总和说书虽小技,然必句性情,习风俗。——清·黄宗羲《柳敬亭传》近岁风俗尤为侈靡。——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风俗】1.相沿积久而成的风气、习俗。《诗序》:“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宋司马光《效赵学士体成口号献开府太师》之四:“洛阳风俗重繁华,荷担樵夫亦戴花。”巴金《灭亡》第八章:“她们问我中国底风俗,我也略略说了一点,又常常惹起她们发笑。”2.指民间歌谣。《史记·乐书》:“以为州异国殊,情习不同,故博采风俗,协比音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