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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姑苏之高台——三都赋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gū sū zhī gāo tái

造姑苏之高台释义

【姑苏】亦作“姑胥”。1.山名。在江苏省吴县西南。《史记·河渠书》:“上姑苏,望五湖。”《淮南子·人间训》:“﹝越王﹞甲卒三千人,以禽夫差於姑胥。”参阅宋范成大《吴郡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江南六·吴县》。2.指姑苏台。《国语·越语下》:“吴王帅其贤良与其重禄,以上姑苏。”韦昭注:“姑苏,宫之臺也,在吴閶门外,近湖。”《史记·吴太伯世家》:“越因伐吴,败之姑苏。”司马贞索隐:“姑苏,臺名,在吴县西三十里。”《后汉书·济南安王康传》:“吴兴姑苏而灭。”李贤注:“姑苏臺一名姑胥臺。”明梁辰鱼《浣纱记·谋吴》:“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高台】高建楼台。《管子·小匡》:“昔先君襄公,高臺广池,湛乐饮酒。”《左传·昭公二十年》:“其适遇淫君……高臺深池,撞鐘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2.高的楼台。晋左思《吴都赋》:“造姑苏之高臺,临四远而特建。”明王世贞《登岱》诗:“轩辕黄帝有高臺,鞭石千秋輦道开。”3.比喻京师。《文选·曹植<杂诗>之一》:“高臺多悲风,朝日照北林。”李善注引《新语》:“高臺,喻京师。”4.头之别称。清厉荃《事物异名录·形貌·头》:“《黄庭经》:高臺通天临中野。”原注:“头为高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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