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仄 平
拼音: zhēng jiē xiàn|xuán chuí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接】1. 连成一体:~合。~骨。~壤。衔~。 2. 继续,连续:~力。~替。~班。~二连三。再~再厉。 3. 靠近,挨上:~近。邻~。~吻。 4. 承受,收取:~受。~收。~纳。~管。 5. 迎:~风。~生。~待。 6. 姓。
【接】《唐韻》子葉切《集韻》《韻會》《正韻》卽涉切,音楫。《說文》交也。《廣韻》合也,會也。《易·蒙卦》子克家,剛柔接也。《疏》陽居卦內,接待羣隂。又《晉卦》晝日三接。《禮·表記》君子之接如水。《疏》如兩水相交,尋合而已。又持也,受也,承也。《禮·曲禮》接下承弣。《註》接客手下也。《史記·平準書》漢興,接秦之弊。又《增韻》接續也,連也。《禮·曲禮》堂上接武。《註》武,迹也。迹相接,謂每移足半躡之。《前漢·西域傳》烏秅國民接手飮。《註》自高山下谿中飮水,故接連其手。又近也。《儀禮·聘禮》賓立接西塾。又捷也。《禮·
【县】1. 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 姓 | ◎ 古同“悬”。
【县】《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說文》繫也。《註》徐鉉曰:此本是縣挂之縣,借爲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易·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詩·周頌》應田縣鼓。《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儀禮·燕禮》樂人縣。《左傳·成二年》曲縣繁纓以朝。《前漢·高帝紀》縣隔千里。又《廣韻》黃練切《集韻》熒絹切,音炫。《正韻》形甸切,音現。《釋名》縣,懸也,懸係于郡也。《廣韻》古作寰。楚莊王滅陳爲縣,縣名自此始。《周禮·天官·大宰》邦縣之賦。《註》邦縣四百里。又《地官·小司徒》四甸爲縣。又
【垂】1. 东西一头挂下:~杨柳。~钓。~直。~线。~手(a.表示容易;b.表示恭敬)。~泪。~髫(头发下垂,指儿童)。~头丧气。 2. 敬辞,用于别人(多是长辈或上级)对自己的行动:~爱。~怜。~询。 3. 传下去,传留后世:~范。永~不朽。 4. 接近,快要:~危。~老。~成。功败~成。
【垂】〔古文〕《唐韻》《集韻》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又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又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又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又《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又《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