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一屋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zhēng qiān lǐ zhī zhú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千里】◎千里qiānlǐ[thewingedsteed]指千里马先王之千里。——《吕氏春秋·察今》
【千里】指路途遥远或面积广阔。《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后汉书·公孙瓒传》:“今吾诸营楼樐千里,积谷三百万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变。”唐孟郊《喜雨》诗:“朝见一片云,暮成千里雨。”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逐】1. 强迫离开:~客令。放~。驱~。 2. 依照先后次序,一一挨着:~步。~个。~渐。~年。~一。 3. 追赶:~鹿(喻争夺天下)。角(jué)~(争相取胜)。追~。笑~颜开。
【逐】〔古文〕《唐韻》《正韻》直六切《集韻》《韻會》仲六切,音軸。《說文》追也。《左傳·隱九年》祝逐之。又《隱十一年》子都拔戟以逐之。又《廣韻》驅也。《正韻》斥也,放也。《史記·李斯傳》非秦者去,爲客者逐。又《管仲傳》三仕三見逐。又《玉篇》競也。《左傳·昭元年》自無令王諸侯逐進。《後漢·趙壹傳》捷懾逐物,日富月昌。又《正韻》逐逐,篤實也。又馳貌。《易·頤卦》其欲逐逐。又日逐,地名。《前漢·宣帝紀》迎日逐,破車師。又《集韻》《韻會》亭歷切,音迪。《易》其欲逐逐。《蘇林》音迪。又《字彙補》同門切。與豚同。《山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