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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规显之也——三都赋

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zhēn guī xiǎn zhī yě

箴规显之也释义

【箴规】劝戒规谏。汉王符《潜夫论·明闇》:“过在於不纳卿士之箴规,不受民氓之謡言。”三国魏何晏《景福殿赋》:“图象古昔,以当箴规。”晋陶潜《咏三良》:“箴规嚮已从,计议初无亏。”《红楼梦》第一一三回:“宝釵初时不知何故,也用话箴规。”鲁迅《花边文学·玩笑只当它玩笑(上)》:“如果嘲笑欧化式白话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试一试绍介外国的精密的论著,又不随意改变,删削,我想,他一定还能给我们更好的箴规。”

【显】1.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来:明~。~著。~学(著名的学说或学派)。  2. 表现,露出:~露。~示。~山露水(喻显示自己,引人注目)。  3. 旧时称有权势的或有名声地位的:~贵。~赫。~要。  4. 敬辞,称先人:~考(已去世的父亲)。~妣(已去世的母亲)。

【显】〔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典切,音憲。《爾雅·釋詁》光也。又見也。《玉篇》明也,覿也,著也。《書·泰誓》天有顯道,厥類惟彰。《傳》言天有明道,其義類惟明。又達也。《左傳·僖二十五年》是求顯也。《孟子》而未嘗有顯者來。《疏》言未嘗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又姓。《風俗通》周卿顯甫。又《正韻》曉見切,音韅。覿也。又人名。《禮·檀弓》子顯致命于穆公。《釋文》顯,呼遍切。又叶馨煙切,音羶。《郭璞·朝鮮贊》箕子避商,自朝鮮。善者所壯,豈有隱顯。 《說文》顯,頭明飾也。从頁聲。 俗作,非。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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