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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为之止戈——三都赋

韵脚:下平八戈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zhū hóu wéi|wèi zhī zhǐ gē

诸侯为之止戈释义

【诸侯】◎诸侯zhūhóu[thefeudalprinces;dukesorprincesunderanemperor]古时帝王所辖各小国的王侯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宋·苏洵《六国论》漢

【诸侯】1.古代帝王所分封的各国君主。在其统辖区域内,世代掌握军政大权,但按礼要服从王命,定期向帝王朝贡述职,并有出军赋和服役的义务。《易·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史记·五帝本纪》:“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宋高承《事物纪原·官爵封建·诸侯》:“《帝王世纪》曰:女媧未有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炎帝世,乃有诸侯,风沙氏叛,炎帝修德,风沙之民自攻其君,则建侯分土自炎帝始也。”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分封诸侯,即‘封邦建国’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止】1. 停住不动:~步。截~。  2. 拦阻,使停住:~痛。禁~。  3. 仅,只:~有此数。不~一回。  4. 古同“趾”,脚;脚趾头。

【止】《唐韻》《集韻》《韻會》諸市切,音芷。《說文》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徐曰》初生根幹也。又《廣韻》停也,足也。《易·艮卦》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又靜也。《禮·玉藻》口容止。《註》不妄動也。《莊子·德充符》人莫鑒於流水,而鑒於止水,唯止能止衆止。又已也,息也。《論語》止吾止也。《史記·酷吏傳》寇盜不爲衰止。又居也。《詩·大雅》乃慰乃止。又《商頌》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又心之所安爲止。《書·益稷》安汝止。《孔傳》言當先安好惡所止。《正義》曰:止謂心之所止。

【戈】1. 古代的一种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干(gān)~。倒(dǎo )~。枕~待旦。  2. 姓。

【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鍋。《說文》平頭戟也。《徐鍇曰》戟小支上向則爲戟,平之則爲戈。一曰戟偏距爲戈。《禮·曲禮》進戈者前其,後其刃。《正義曰》戈,鉤孑戟也。如戟而橫安刃,但頭不向上,爲鉤也。直刃長八寸,橫刃長六寸,刃下接柄處長四寸,廣二寸,用以鉤害人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戈柲六尺有六寸。《又》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註》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胡,其孑也,援,直刃也。《釋名》戈,過也。所刺擣則決,所鉤引則制之,弗得過也。《書·牧誓》稱爾戈。《註》戈,短兵也。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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