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八語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xuān zhú nǚ|rǔ huàn guī
【喧】◎ 大声说话,声音杂乱:~哗。~闹。~嚷。~腾。~嚣。~宾夺主。
【喧】《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又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竹】《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
【女】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人。~士。~流(含轻蔑意)。少(shào )~。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 ◎ 古同“汝”,你。 汉
【女】〔古文〕《唐韻》《正韻》尼呂切《集韻》《韻會》碾與切,茹上聲。《博雅》女,如也。言如男子之敎,人之陽曰男,隂曰女。《易·繫辭》坤道成女。《詩·小雅》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禮·內則》女子生,設帨於門右。《淮南子·地形訓》土地各以類生,澤氣生女。又已嫁曰婦,未字曰女。《禮·曾子問》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又星名。須女四星,主布帛,爲珍寶藏,一名婺女。十二月旦在北,二月旦中。又織女三星,天女也,主苽果絲帛,見《星經》。又水名。《山海經》嶧臯之山,其水出焉,東流注于激女之水。又女,九天
【浣】1. 洗:~衣。~纱。~雪。~濯。 2. 中国唐代定制,官吏十天一次休息沐浴,每月分为上、中、下浣,后借作上旬、中旬、下旬的别称。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水声与竹声的交融,为序幕做了铺垫。竹喧之声,纷杂嘈杂,弥漫竹林。与此相呼应的则是浣女的歌声,婉转动听。喧归浣女,寓意与景物和谐相契,一切显露出自然之本质。读此诗时,令人心生向往之情,此乃大师所善,真实神奇,令人歎服。
竹喧归浣女之美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竹的喧声使浣女的歌声愈加娇柔动听。如水、如竹、如人,诗人运用音响形象,将自然人物与环境巧妙结合。浣女衣裳飘动,步履轻盈,与竹韵相互呼应,犹如大自然最优美之作品。此诗字字珠玑,景景如画,人物、自然一片祥和和美。
读《竹喧归浣女》,琴音扬奏间,如闻竹林幽径中浣女轻歌声袅袅。此诗以“竹喧”作为开篇,属开门见山之手法,引人入胜。喧即喧响,表达竹林中凉爽的竹声。作者在精神上回归大自然,将自然景物与人物行为相结合,形象鲜明。一浣女赤足,步履轻盈,身姿婉约,宛如舞动的仙女。此景意境相得益彰,耳目一新,令人如痴如醉。整首诗构思新颖,并秀逸绝伦,可谓韵味盎然,令人回味无穷。
竹喧归浣女,婉吟所系。竹喧,乃竹林间拂过枝梢的竹叶摩擦发出声音也。诗人巧妙地表达了浣女清脆的歌声与竹叶摩擦发出的柔和声音相结合。顺应自然,与环境和谐共鸣。十足唯美,在读者耳畔萦绕,令人生出仙境之感。
诗中的竹林乃人间之最美景物,喧归浣女的情景更是娇柔欲滴,颇似佳人行走其间。作者深知音乐之成败,在表达竹韵、歌声时,既不能出现枯涩之音,也须种种音韵的微妙变化。敷陈之术独特,取景独特,使诗中形神并举,倾剧于声。意境自然,雅致之中洋溢着无穷的生命,值得人们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