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yí àn yǔ|yù|yú qǔ cì huáng hūn
【宜】1. 适合,适当:~人。~于。合~。权~。适~。相~。 2. 应该,应当:事不~迟。 3. 当然,无怪:~其无往而不利也。 4. 姓。 典
【宜】〔古文〕《唐韻》《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又《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又《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又《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又《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又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
【暗】1. 不亮,没有光,与“明”相对:黑~。~淡(a.不光明;b.喻景象悲惨)。阴~。~无天日。 2. 不公开的,隐藏不露的:~藏。~号。~杀。~娼。~沟。~含(做事、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流(a.流动的地下水;b.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明察~访。 3. 愚昧,糊涂:~昧。~弱(愚昧软弱)。兼听则明,偏信则~。
【暗】《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音闇。《說文》日無光也。《玉篇》不明也。又《博雅》深也。《揚雄·甘泉賦》稍暗暗而靚深。《註》暗暗,深空之貌。又《集韻》鄔感切,音黤。義同。又《韻補》叶伊甸切。《歐陽修·送胡學士詩》都門春漸動,柳色綠將暗。挂帆千里風,水闊江灩灩。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取次】亦作“取此”。1.随便,任意。晋葛洪《抱朴子·祛惑》:“此儿当兴卿门宗,四海将受其赐,不但卿家,不可取次也。”唐杜甫《送元二适江左》诗:“经过自爱惜,取次莫论兵。”元郑光祖《倩女离魂》第一折:“兀的不取次弃舍,等閒抛掉。”汪文溥《子美嘱题化佛化装百相即柬亚子》诗:“有时西笑入长安,七贵三公取次看。”2.草草,仓促。《敦煌变文集·叶净能诗》:“何不揭毡看验之?取此行麁疎法令。”宋陆游《秋暑夜兴》诗:“呼童持烛开藤纸,一首清诗取次成。”元朱庭玉《青杏子·送别》曲:“肠断处,取次作别离。”3.次序。北齐斛律羡《
【黄昏】aacute;nghūn(1)[evenfall;dusk]∶日落以后至天还没有完全黑的这段时间奄奄黄昏后。——《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渐黄昏清角吹寒。——宋·姜夔《扬州慢》(2)[evening]∶见“傍晚”
【黄昏】天色尚未黑的时候。《楚辞·离骚》:“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唐李商隐《乐游原》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一日中,自昧爽至黄昏,摇筒者恒琅琅然。”冰心《寄小读者》七:“每日黄昏的游泛,舟轻如羽。”2.昏黄,光色较暗。宋林逋《山园小梅》诗之一:“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3.草名。王孙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一·王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