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yān chǔ|chù jìn|jǐn bái píng
【烟】1. 物质燃烧时所生的气体:冒~。硝~。~囱。~雾。~波。~火。~尘。荒无人~。 2. 像烟的:~霞。~霭。~岚。~鬟。 3. 烟气刺激使眼睛流泪或睁不开:~了眼睛。 4. 一年生草本植物:~草。~叶。 5. 烟草制成品:香~。卷~。纸~。~蒂。 6. 指“鸦片”:大~。~灯。~枪。~馆。
【烟】《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又《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因。《廣韻》烟熅天地氣。《易》作絪縕。《集韻》或作氤。《班固·典引》烟烟熅熅。《劉楨·魯都賦》曳髮編芒,蔚若霧烟,九采灼爍,華藻紛。(煙)〔古文〕《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又姓。見《字彙》。又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
【白苹】萍”。水中浮草。南朝宋鲍照《送别王宣城》诗:“既逢青春献,復值白苹生。”唐杜甫《丽人行》:“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五代齐己《放鹭鸶》诗:“白萍红蓼碧江涯,日暖双双立睡时。”《红楼梦》第一○八回:“鸳鸯下手的就是湘云,便道:‘白萍吟尽楚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