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二十四緩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wǎn 1|3 míng zhú bàn pú tuán
【碗】1. 盛(chéng )饮食的器皿,上面口大而圆:饭~。茶~。盖~。~橱。 2. 像碗的东西:轴~儿。
【几】1. 小或矮的桌子:茶~儿。 2. 将近,差一点:~乎。~至。 3. 苗头:知~其神乎。 | 1. 询问数量多少(估计不太大)的疑问词:~个人?~何(a.多少,如“人生~~?”b.研究点线面体的性质、关系和计算方法的学科,如“平面~~”)。 2. 表示不定的数目:~本书。~百人。
【几】《唐韻》居履切《集韻》《韻會》舉履切《正韻》居里切,寄上聲。《說文》踞几也。《徐曰》人所凭坐也。《詩·大雅》或肆之筵,或授之几。《周禮·春官》五几,玉几,雕几,彤几,漆几,素几。《劉歆·西京雜記》漢制,天子玉几,冬加綈錦其上,謂之綈几。凡公侯皆竹木几,冬則細爲橐以馮之。《玉篇》案也。亦作机。《左傳·昭五年》設机而不倚。又几几,安重貌。《詩·豳風》赤舄几几。(幾)〔古文〕《唐韻》居衣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說文》微也。《易·繫辭》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傳
【茗】1. 茶树的嫩芽。 2. 茶:香~。品~。~具。煮~。 3. 古同“酩”,酩酊。
【茗】《唐韻》《正韻》莫迥切,音酩。《玉篇》茶芽也。《爾雅註》荼晚取者爲茗,一名荈。詳荈字註。《洛陽伽藍記》楊元愼含水噀慶之曰:菰爲飯,茗飮作漿。《杜甫詩》茗飮蔗漿攜所有。又花名。《述異記》巴東有眞香茗,其花色白,如薔薇。又《南方草木狀》耶悉茗,南人憐其芳香,競植之。又茗邈,高貌。《張載·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又山名。《水經注》沅水,又東入溪水,南出茗山。又通酩。《韓愈詩》茗艼馬上知爲誰。漢典考證:〔《韻會》茶晚取者。《爾雅·釋草》茗荈〕 謹按爾雅經文無茗荈之文,謹改爲爾雅註荼晚取者爲茗,一名荈。 考證:〔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竹】《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
【办】1. 处理:~公。~事。~理。 2. 处分:惩~。法~。首恶必~。 3. 置备:~置。~货。 4. 创设:创~。兴(xīng)~。 典
【办】《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辨。《說文》致力也。《集韻》具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常爲主辦。《前漢·韓信傳》多多益辦。又與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辨民器。《註》辨,猶具也。
【蒲团】◎蒲团pútuán[rushcushion;cattailhassock]一种圆垫子,用香蒲草、麦秸等编成
【蒲团】用蒲草编成的圆形垫子。多为僧人坐禅和跪拜时所用。唐欧阳詹《永安寺照上人房》诗:“草席蒲团不扫尘,松间石上似无人。”宋苏轼《谪居三适·午窗坐睡》诗:“蒲团盘两膝,竹几阁双肘。”元张可久《折桂令·游龙源寺》曲:“借居士蒲团坐禪,对幽人松麈谈玄。”陈去病《久病不痊有作》诗:“只合蒲团了身世,万缘删尽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