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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扉西禁须分等——鹧鸪天

韵脚:上十五海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ěi|bèi fēi xī 1|4 xū fēn|fèn děng

北扉西禁须分等释义

【北】1.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左手的一边,与“南”相对:~方。~辰(古书指北极星)。~上(古代以北为上,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与“南下”相对)。~极星(出现在天空北部的一颗亮星,人常靠它辨别方向)。~国(指中国北部)。  2. 打了败仗往回逃:败~。 | ◎ 古同“背”,违背,违反。

【北】〔古文〕《唐韻》博墨切《集韻》《韻會》必墨切《正韻》必勒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又《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又《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扉】1. 门扇:柴~。荆~。窗~。  2. 作用与门扇相似的:~页(书刊封面之内印着书名、著者的一页)。心~(思考问题的门路)。

【扉】《唐韻》《集韻》《韻會》甫微切《正韻》方微切,音非。《說文》戶扇也。《爾雅·釋宮》闔謂之扉。《又》以木曰扉,以葦曰扇。

【西】1. 方向,太阳落下的一边,与“东”相对:~面。~晒。~域。~方。~席(旧时对幕友或家塾教师的敬称。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亦称“西宾”)。~宫(借指妃嫔)。  2. 事物的样式或方法属于西方的(多指欧美各国):~学。~画。~餐。~医。  3. 姓。

【西】〔古文〕《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粞。《類篇》金方也。《說文》鳥在巢上也。日在西方而鳥栖,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文作,象形也。《前漢·律歷志》少隂者西方,西遷也。隂氣遷落物,於時爲秋。《尚書·大傳》西方者何,鮮方也。或曰鮮方,訊訊之方也。訊者,訊人之貌。又地名。《晉書·地理志》西郡。《韻會》唐置西州。又姓。《通志·氏族略》西氏。《姓苑》西門豹之後,改爲西。又《集韻》相咨切,音私。義同。又《篇海》蘇前切,音先。《前漢·郊祀歌》象載瑜,白集西,食甘露,飮榮泉。《後漢·趙壹傳·窮鳥賦》幸賴大

【禁】1. 受得住,耐久:~受。~得住。~不起。弱不~风。  2. 忍耐,制止:不~笑起来。 | 1. 不许,制止:~止。~绝。~书。~令。~赌。~欲。~锢。  2. 法律或习惯上制止的事:犯~。违~品。  3. 拘押:囚~。监~。~闭。  4. 古代称帝王的地方:宫~。~苑。~卫。~军(古代指保卫京城或宫廷的军队)。  5. 不能随便通行的地方:~地。~区。  6. 避忌:~忌。

【禁】《唐韻》《集韻》《韻會》居切,今去聲。制也,勝也,戒也,謹也,止也。《易·繫辭》禁民爲非曰義。又天子所居曰禁。《蔡邕曰》漢制,天子所居門閤有禁,非侍御之臣不得妄入,稱禁中。避元后父名,攺省中。又承酒尊之器。《禮·禮器》大夫士棜禁。《疏》承尊者皆用禁,名之禁者,因爲酒戒也。又樂名。《周禮·春官·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註》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侏離,北方曰禁。亦作僸。又《說文》吉凶之忌。又《小爾雅》禁,錄也。又姓。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力所勝也,當也,刧持也。《前漢·咸宣傳》猶弗能禁。

【须】1. 必得,应当:无~。莫~有。必~。务~。~要。  2. 等待,停留:~留(迟留,留待)。  3. 男人面上生的毛,胡子:~眉(男子的代称)。~生(传统戏剧角色名,即“老生”)。  4. 〔~臾〕片刻,一会儿。  5. 像胡须的东西:~根。触~。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等】1.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2.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平~。~于。~同。~值。~量齐观。  3.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级。~次。~第。~而下之。  4. 特指台阶的级。  5. 种,类:这~事。  6.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尔~。  7.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地。  8. 候,待:~候。~待。  9. 待到:~我写完。  10. 同“戥”。

【等】《廣韻》《正韻》多肯切《集韻》《韻會》得肯切《海篇》登上聲。類也,比也,輩也。《易·繫辭》爻有等,故曰物。《禮·曲禮》見同等不起。又齊也。《左傳疏》春秋分而晝夜等,謂之日中。又等級也。《禮·樂記》則貴賤等矣。《周禮·春官》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左傳·隱五年》明貴賤,辨等列。又稱量輕重也。《孟子》等百世之王。《史記·夏本紀》四岳曰:等之未有賢於鯀者。又《篇海》等,待也。又《說文》齊也。从竹从寺。寺,官曹之等平也。又《字彙補》發等沐樹也。《王褒·僮約》焚槎發等。又佛書有方等經。又《廣韻》多改切《集韻》打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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