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八語
平仄:仄 平 平 仄
拼音: yuān lǚ fēn|fèn biàn|pián
【鸳】1. 〔~鸯〕水鸟,比鸭小,栖息于池沼之上,雌雄常在一起。民间传说和文学上用来喻夫妻;又用来称成偶的东西,如“~~剑”。简称“鸳”,如“~侣”(喻夫妻)。 2. (鴛) 方言集汇
【鸳】《唐韻》《集韻》《韻會》於袁切,音眢。《說文》鴛鴦也。《玉篇》匹鳥。雄曰鴛,雌曰鴦。《崔豹·古今註》鳧類,雌雄未嘗相離,人得其一,則一必思而死,故謂匹鳥。《埤雅》鵲好外反,鴛好內思。《詩·小雅》鴛鴦在梁,戢其左翼。《正字通》鴛鴦紅頭,翅尾黑,頭有白長毛,質杏黃色具文采。又《廣韻》烏渾切《集韻》烏昆切,音溫。義同。
【侣】1. 伴:~伴。伴~。爱~。情~。旧~。 2. 结为伴侣:“~鱼虾而友麋鹿”。
【侣】《唐韻》力舉切《集韻》《韻會》《正韻》兩舉切,音旅。徒伴也。《陸璣·草木疏》麟不侶行。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便】1. 顺利,没有困难或阻碍:~当。~利。~道。~民。 2. 简单的,礼节上非正式的:~宴。~衣。~函(形式比较简便的信件)。简~。随~。~宜(适当地,看事实需要而自行处理事情)。 3. 便利的时候:~中请来信。 4. 就:说了~做。 5. 排泄屎尿或排泄出来的屎尿:大~。~秘。 | 1. 〔~~〕肚子肥大的样子,如“大腹~~”。 2. 〔~宜〕物价较低:这些东西都很~宜。占~宜(小利,私利。) 3. 〔~嬖〕封建统治者所亲近宠爱的人。 4. 〔~佞〕善于用花言巧语讨好的人。
【便】《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又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又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又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又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又《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