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iàn shì zhāo tí yǔ|yù|yú lán rě
【便是】1.即是,就是。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六:“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圣贤所共传,君何得独言无。即僕便是鬼。’”明李贽《答耿中丞论淡》:“若祗以平日之所飫闻习见者为平常,而以其罕闻骤见者为怪异,则怪异平常便是两事,经世出世便是两心。”2.即使;纵然。汉王充《论衡·儒增》:“便是熊渠、养由基、李广主名不审,无害也。”《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至于婚姻大事,儿女亲情,有贪得富的,便是王公贵戚,自甘与团头作对。”《红楼梦》第四九回:“便是不会,也没难处。”鲁迅《集外集·<穷人>小引》:“他写人物,几乎无须描写
【招提】梵语。音译为“拓斗提奢”,省作“拓提”,后误为“招提”。其义为“四方”。四方之僧称招提僧,四方僧之住处称为招提僧坊。北魏太武帝造伽蓝,创招提之名,后遂为寺院的别称。南朝宋谢灵运《答范光禄书》:“即时经始招提,在所住山南。”《旧唐书·武宗纪》:“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一:“樵舍外已闻犬吠,招提内尚见僧眠。”清魏源《武林纪游》诗之四:“且还招提宿,寄此山夕永。”参阅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六、《翻译名义集·寺塔坛幢》。参见“拓提”。2.招引提携。明李贽《与耿司寇告别书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兰若】◎兰若lánruò[temple]寺庙,即梵语“阿兰若”的省称兰若山高处,烟霞障几重。——杜甫《谒真谛寺禅师》漢
【兰若】1.兰草与杜若。皆香草。《文选·颜延之<和谢监灵运>》:“芬馥歇兰若,清越夺琳珪。”李周翰注:“兰若,香草。”唐李白《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诗:“尔能折芳桂,吾亦采兰若。”唐刘禹锡《送王师鲁协律赴湖南使幕》诗:“楚水多兰若,何人事擷芳。”2.指寺院。梵语“阿兰若”的省称。意为寂净无苦恼烦乱之处。唐杜甫《谒真谛寺禅师》诗:“兰若山高处,烟霞嶂几重。”宋王安石《次韵张子野<竹林寺>》之一:“青鸳几世开兰若,黄鹤当年瑞卯金。”清孙枝蔚《登赤城山》诗:“下巖地势稍宽平,无数松竹遶兰若。”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