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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争奈、雅歌都废——玉山枕(仙吕调)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iàn|pián zhēng nài yǎ 1 dū|dōu fèi

便争奈、雅歌都废释义

【便】1. 顺利,没有困难或阻碍:~当。~利。~道。~民。  2. 简单的,礼节上非正式的:~宴。~衣。~函(形式比较简便的信件)。简~。随~。~宜(适当地,看事实需要而自行处理事情)。  3. 便利的时候:~中请来信。  4. 就:说了~做。  5. 排泄屎尿或排泄出来的屎尿:大~。~秘。 | 1. 〔~~〕肚子肥大的样子,如“大腹~~”。  2. 〔~宜〕物价较低:这些东西都很~宜。占~宜(小利,私利。)  3. 〔~嬖〕封建统治者所亲近宠爱的人。  4. 〔~佞〕善于用花言巧语讨好的人。

【便】《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又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又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又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又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又《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奈】◎ 如何,怎样:~何。怎~。无~何(无可如何)。~……何(中间加代词,如“奈我何”)。

【奈】同柰。詳木部柰字註。

【雅】1. 正规的,标准的:~言。~正(a.规范的;b.正直;c.客气话,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请对方指正)。  2. 美好的,高尚的,不粗俗的:文~。高~。典~。~观。~教(jiào )。~兴(xìng )。~座。~俗。  3. 平素,素来:~爱。~善鼓琴。  4. 极,甚:~以为美。~不欲为。  5. 交往:无一日之~。  6. 酒器名:~量(liàng )(a.大的酒量;b.宽宏的气度)。  7.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风~颂。~声(泛指诗歌)。  8. 古同“鸦”,乌鸦。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都】1. 大都市:~市。~会。通~大邑。  2.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国~。京~。建~。  3. 美好:“雍容闲雅,甚~”。~丽。~雅。  4. 总:~为一集。  5. 居:“~卿相之位”。  6. 古代称头目、首领。  7. 姓。 | 1. 全,完全:~要。功课学得~不错。  2.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不动。 典

【都】〔古文〕《唐韻》當孤切《集韻》《韻會》《正韻》東徒切,音闍。《廣韻》天子所宮曰都。《周禮·地官·小司徒》四縣爲都。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左傳·隱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莊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禮·坊記》制國不過千乗,都城不過百雉。又《正韻》美也,盛也。《詩·鄭風》洵美且都。《前漢·司馬相如傳》車從雍雍,閒雅甚都。又歎美之辭。《書·臯陶謨》臯陶曰都。又《正韻》居也。《東方朔·客難》身都卿相之位。又《廣韻》總也。《曹丕·與吳質書》頃撰遺文,都爲一集。《韓愈·答崔立之

【废】1. 停止,不再使用:~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除。~黜(罢免,革除)。~帝(被废黜的皇帝)。~弃。~止。~置。因噎~食。  2.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话。~品。~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3.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利用“三~”(“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4. 荒芜,衰败:田园荒~。几经兴~。  5. 重伤或杀死某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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