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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踪迹——六丑

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hòu bié|biè zōng jì

别后踪迹释义

【后】1. 上古称君主:商之先~(先王)。  2. 帝王的妻子:皇~。太~。  3. 指空间在背面,反面的,与“前”相对:~窗户。~面。~学。~缀。~进。  4. 时间较晚,与“先”相对:日~。~福。~期。  5. 指次序,与“前”相对:~排。~十名。  6. 子孙:~辈。~嗣。~裔。~昆。无~(没有子孙)。  7. 姓。 典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别】〔古文〕《唐韻》方別切《集韻》《韻會》筆別切《正韻》必列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者,惟別而已矣

【踪迹】ōngjì[trace;track;footprint;vestige]行动所留下可觉察的形迹不留踪迹诡踪迹。——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踪迹】跡”。亦作“踪蹟”。亦作“踪蹟”。亦作“踪跡”。1.脚印;足迹。汉焦赣《易林·豫之明夷》:“鵠怒追求,郭氏之虚。不见踪跡,使伯心忧。”前蜀韦庄《虎迹》诗:“白额频频夜到门,水边踪跡渐成群。”宋苏轼《蔡州道上遇雪》诗之二:“踪跡尚可寻,窟穴何足掀。”《花月痕》第四五回:“摶沙踪跡含沙射,销骨谗言刺骨悲。”洪深《申屠氏》第五本:“又说发觉后,如何领着众人追寻,不见踪迹。”2.行踪。《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淮南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踪跡连王,王使人候伺汉公卿,公卿请逮捕治王。”唐牟融《赠欧阳詹》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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