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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之粒食——沁园春(庆舍第生子)

平仄:仄 平 仄 平

拼音: bǐ zhī lì shí

俾之粒食释义

【俾】◎ 使:~便考查。~众周知。

【俾】《唐韻》幷弭切《韻會》補弭切,音髀。《說文》益也。一曰俾門,侍人。《爾雅·釋詁》俾,使也。《書·大禹謨》俾予從欲以治。《詩·魯頌》俾爾昌而熾。又《廣韻》從也。《書·武成》罔不率俾。又《爾雅·釋言》俾,職也。《註》使共職也。又《集韻》賔彌切,音卑。漢安定郡安俾縣。又毗至切,鼻去聲。俾倪,衺視貌。通作睥睨。《史記·信陵君傳》侯生下,見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城上女牆。埤堄作僻倪,音通義別。漢典考證:〔《詩·魯頌》俾爾昌爾熾。〕 謹照原文昌爾改昌而。 考證:〔《詩·魯頌》俾爾昌爾熾。〕 謹照原文昌爾改昌而。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粒食】以谷物为食。《礼记·王制》:“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陈澔集说:“西北地寒,少五穀,故有不粒食者。”南朝梁沉约《均圣论》:“嘉穀肇播,民用粒食。”唐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圣人者立,然后知宫居而粒食。”2.泛指粮食。南朝梁陶弘景《冥通记》卷二:“窃寻下民之命,粒食为本。”《太平广记》卷十引唐胡璩《谭宾录·苏瓌》:“今粒食踊贵,百姓不足。”元张宇《送赵宜之归》诗:“玉山有嘉禾,未肯求粒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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