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bō zhào|zhuō guī yú
【拨】1. 用手指或棍棒等推动或挑动:~动。把钟~准了。~冗(推开繁忙的事物,抽出时间)。~云见日。 2. 分给:~发。~款。~付。 3. 治理:~乱反正。 4. 掉转:~转马头。 5. 量词,用于成批的,分组的:分成两~儿。
【拨】《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北末切,音鉢。《說文》治也。《詩·商頌》王桓撥。《公羊傳·哀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又除也。《前漢·司馬遷傳》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又發揚貌。《禮·曲禮》衣毋撥。又《增韻》捩開也。又轉之也。《戰國策》弓撥矢鉤。《註》撥,弓反也。又葬具。《禮·檀弓》廢輴而設撥,竊禮之不中者也。《註》撥可撥引輴車,所謂紼也。又鼓弦之物。《唐書·蘇頲傳》皇甫恂使蜀,檄取庫錢,市琵琶捍撥玲瓏鞭,頲不肯予。又叱撥,良馬名。又《集韻》《韻會》《正韻》蒲襏切,音跋。絕也。《詩·大雅》枝葉未有
【棹】1. 划船的一种工具,形状和桨差不多。 2. 划船:“或命巾车,或~孤舟”。 3. 船:~夫(船家)。归~。 | ◎ 同“桌”。 典
【棹】《唐韻》同櫂。《謝靈運·登臨海嶠詩》鶩棹逐驚流。又《類篇》直角切。《正字通》倚卓也。《楊億·談苑》咸平景德中,主家造檀香倚卓。又木名。《南方草木狀》棹樹榦葉俱似椿,以其葉鬻汁漬果,呼爲棹汁。若以棹汁雜彘肉食者,爲雷震。出高涼郡。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欤】◎ 文言助词,表示疑问、感叹、反诘等语气。 方言集汇
【欤】同歟。(歟)《廣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音余。《說文》安氣也。《徐曰》氣緩而安也。俗以爲語末之辭。《班固·明堂詩》猗歟緝熙,允懷多福。《王粲·登樓賦》昔尼父之在陳兮,有歸歟之歎音。經傳通作與。《禮·祭義註》與者,不執定之辭。又《廣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與。又《廣韻》《集韻》《韻會》羊茹切,音豫。義同。《正字通》歟無羽、豫二音。《字彙》又音羽,又音豫,義同。不知羽爲與之本音,卽賜與之與。豫爲與之轉音,卽《魯論》吾其與聞之與。與字轉平,借作歟,義通歟,溷借上去二聲同與,則難通也。○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