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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隔江水——六丑·杨花

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gé bù|fǒu jiāng shuǐ

不隔江水释义

【隔】1. 遮断:~开。~离。~绝。~断。阻~。  2. 相去有一段距离:~壁。~年。~行(háng )。~岸观火(喻见人遇到困难,漠不关心,采取观望或看热闹的态度)。~墙有耳。  3. 思想感情有距离:~阂。~膜。~心。

【隔】《唐韻》古核切《集韻》《韻會》各核切《正韻》各頟切,音膈。《說文》障也。《玉篇》塞也。《史記·秦始皇紀》防隔內外。《前漢·常惠傳》欲隔絕漢。又通作鬲。《荀子·大略篇》鬲如也。《註》謂鬲絕於上。《史記·大宛傳》鬲漢道焉。《前漢·薛宣傳》西州鬲絕。又《陸厥與沈約書》一家之文,工拙壤鬲。又《韻會小補》叶訖得切,音祴。《柳宗元·懲咎賦》讒妬結而不戒兮,猶斷斷於所執。勢危疑而多詐兮,逢天地之否隔。○按正字通引柳賦云,質韻音屹,固非。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亦謬。得在職韻,執在緝韻,職緝不相通,以隔叶執,不當作訖得切。又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江水】即长江。《淮南子·墬形训》:“何谓六水?曰河水、赤水、辽水、黑水、江水、淮水。”高诱注:“江水出岷山。”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一》:“岷山,即瀆山也,水曰瀆水矣。又谓之汶。阜山在徼外,江水所导也。”唐韩愈《除官赴阙至江州寄鄂岳李大夫》诗:“盆城去鄂渚,风便一日耳。不枉故人书,无因帆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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