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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且住——眼儿媚(送别)

韵脚:去十遇

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bù rú qiě|jū zhù

不如且住释义

【不如】grave;rú[notupto;inferiorto]表示前面提到的人或事物比不上后面所说的天时不如地利。——《孟子·公孙丑下》自以为不如。——《战国策·齐策》

【不如】《易·屯》:“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谚曰,积财千万,不如薄伎在身。”明李贽《答耿司寇书》:“翻思此等,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説是事。”沙汀《丁跛公》:“他以为不如把运气搁在买卖烟土上好些。”2.不象;不符。《后汉书·逸民传·周党》:“不如臣言,伏虚妄之罪。”明叶盛《水东日记·司马欧阳两公荐士》:“吕惠卿未达时,欧阳公以学者罕能及,告之於朋友,以端雅之士荐之於朝廷,且云:‘后有不如,甘与同罪。’”

【且】1. 尚,还,表示进一层:既高~大。尚~。况~。  2. 表示暂时:苟~偷安。姑~。  3. 表示将要、将近:城~拔矣。年~九十。  4. 一面这样,一面那样:~走~说。  5. 表示经久:这双鞋~穿呢!  6. 文言发语词,用在句首,与“夫”相似:~说。  7. 姓。 | 1. 文言助词,用在句末,与“啊”相似。  2. 多的样子。  3. 农历六月的别称。  4. 敬慎的样子:“有萋有~”。  5. 古同“趄”,趑趄。 典

【且】〔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淺野切《正韻》七野切,音跙。借曰之辭。《論語》且予之類是也。又未定之辭。《禮·檀弓》曾子曰:祖者,且也。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又又也。《詩·小雅》君子有酒,多且旨。又此也。《詩·周頌》匪且有且。《傳》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又姑且也。《詩·唐風》且以喜樂。又將也。《史記·項羽紀》范增謂項莊曰:若屬且爲所鹵。又苟且也。《莊子·庚桑楚》老子語南榮趎曰:與物且者,其身不容,焉能容人。《註》且者,姑與物爲雷同,而志不在也。又姓。宋且謹修,明且。俗誤讀苴。又通作俎。薦牲具。祭祀燕饗用之

【住】1.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居~。~宿。~房。~户。  2. 停,止,歇下:~手。雨~了。  3. 动词的补语(a.表示稳当或牢固,如“站~”;b.表示停顿或静止,如“他愣~了”。c.与“得”或“不”连用,表示力量够得上,如“支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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