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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舍近取远——沁园春

平仄:平 平 仄 仄 仄 仄

拼音: bù yīng shě|shè jìn qǔ yuǎn|yuàn

不应舍近取远释义

【不应】1.不响应;不应和。《墨子·旗帜》:“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荀子·正论》:“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不应不动,则上下无以相有也。”2.不回答;不答应。《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宿於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儘夫人问当,夫人説话,不应一句。”清王韬《淞隐漫录·陈霞仙》:“女力劝之纳簉室,生终不应,曰:‘百岁欢娱,能有几何,岂可使他人间之哉!’”3.不符合;不应验。《韩非子·存韩》:“若臣斯之所言有不应事实者,愿大王幸使得毕辞於前,

【舍】1. 放弃,不要了:~己为人。~近求远。四~五入。  2. 施舍:~粥。~药。 | 1. 居住的房子:宿~。旅~。校~。  2. 居住,休息:~于山麓。  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弟。~侄。~亲。  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退避三~(喻对人让步)。  5. 姓。

【舍】《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

【近】1. 距离短,与“远”相对:接~。附~。靠~。~路。~景。舍~求远。~在眉睫。~朱者赤,~墨者黑。~水楼台。  2. 现在以前不久的时间:~况。~来。~代。~岁。~闻。~照。~体诗。  3. 亲密:亲~。~亲。~臣。平易~人。  4. 差别小,差不多:接~。相~。  5. 浅显:言~旨远。

【近】〔古文〕《廣韻》其謹切《集韻》《韻會》《正韻》巨謹切,音瘽。《玉篇》不遠也。《詩·小雅》會言近止。《易·繫辭》近取諸身。又《廣韻》幾也。言庶幾也。《論語·其庶乎註》庶言近道也。又《韻會》迫也。《易·繫辭》二多譽,四多懼,近也。《註》位偪于君也。又《廣韻》《集韻》《韻會》巨靳切,音覲。《說文》附也。《增韻》親也,近之也。《書·五子之歌》民可近,不可下。又《洪範》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韻會》凡遠近之近,上聲。附近之近,去聲。又《集韻》居吏切,音記。已也。辭也。《詩·大雅》往近王舅。《註》辭也。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远】1. 距离长,与“近”相对:~方。~道。~程。~景。~足(较远的徒步旅行)。~见(远大的眼光)。~虑。~谋。~客。遥~。~走高飞。舍近就~。  2. 时间长:~古。~祖。长~。永~。  3. 关系疏,不亲密:~亲。疏~。~支。  4. 深奥:言近旨~。  5. 姓。 | ◎ 避开:近君子,~小人。

【远】〔古文〕《廣韻》雲阮切《集韻》《韻會》雨阮切,爰上聲。《說文》遼也。《廣韻》遙遠也。《正韻》指遠近定體也。又《廣韻》《集韻》《韻會》于願切《正韻》于怨切,爰去聲。《正韻》遠之也。遠近之遠上聲,如《詩》其人則遠之類。遠離之遠去聲,如《論語》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又叶于員切,音淵。《詩·小雅》爾之遠矣,民胥然矣。 俗作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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