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十遇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ù|fǒu yǔ|yù|yú lí rén yù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离人】谓超脱人世。《庄子·田子方》:“向者先生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於独也。”2.离别的人;离开家园、亲人的人。晋陶潜《赠长沙公族祖》诗:“敬哉离人,临路悽然。款襟或辽,音问其先!”宋魏夫人《菩萨蛮》词:“三见柳绵飞,离人犹未归。”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三折:“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郁达夫《过去》:“两旁店家的灯火照耀得很明亮,反照出了些离人的孤独的情怀。”汉
【遇】1. 相逢,会面,碰到:~到。~见。~事。奇~。遭~。境~。 2. 机会:机~。际~。知~。 3. 对待,款待:待~。冷~。 4. 姓。
【遇】〔古文〕《唐韻》牛具切《集韻》《韻會》元具切《等韻》魚具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又《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