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cán hóng|gōng wú chǔ
【残】1. 害,毁坏:~害。摧~。 2. 不完全,余下的:~余。~阳。~存。~废。~佚。苟延~喘。 3. 凶恶:~忍。~酷。凶~。
【残】《廣韻》昨干切《集韻》《韻會》財干切,音。《說文》賊也。《詩·小雅》廢爲殘賊。《孟子》賊義者謂之殘。又《釋名》殘,踐也。踐使殘壞也。《書·泰誓》殘害于爾萬姓。又《史記·樊噲傳》殘東垣。《註》謂多所殺傷也。又惡也。《書·泰誓》取彼凶殘。《史記·陳餘傳》爲天下除殘。又放逐也,殺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放弑其君,則殘之。《揚子·方言》殺也。晉魏河內之北,謂爲殘。音廩。或洛感反。又食餘也。《杜甫詩》殘杯與冷炙。又煑肉之名。《張協·七命》鷰猩脣,髦殘象白。《註》髦,髦牛也。殘白,蓋煮肉之異名。《崔駰·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无处】1.无所处。谓没有处置的理由。《孟子·公孙丑下》:“若於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餽之,是货之也。”赵岐注:“我在齐无事,於义未有所处也。义无所处而餽之,是以货财取我。”2.犹无为,无常。《吕氏春秋·圜道》:“帝无常处也,有处者乃无处也。”高诱注:“有处,有为也。有为则不能化,乃无处为也。”1.没有处所;没有地方。《楚辞·九辩》:“年洋洋以日往兮,老嵺廓而无处。”《汉书·高后纪》:“汝为将而弃军,吕氏今无处矣。”颜师古注:“言见诛灭,无处所也。”唐杜甫《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之一:“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