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二十九篠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3 dé|děi|de méi huā fù liǎo|le
【草】1.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庄稼、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包括庄稼和蔬菜:青~。野~。茅~。水~。花~。~鞋。~堂(茅草盖的堂屋,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有自谦卑陋的意思)。~原。~坪。~行露宿。~菅人命。 2. 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料。柴~。稻~。 3. 粗糙,不细致:~率(shuài )。~鄙(粗野朴陋)。~具(粗劣的食物)。 4. 汉字的一种书体:~书。~字(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章~(草书的一种,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因其最初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梅花】éihuā(1)[Japaneseapricot;meihua;meiflower]∶梅树的花(2)[wintersweet]〈方〉∶腊梅(3)[meiflower]∶梅花形的梅花翅。——《聊斋志异·促织》
【梅花】的花。早春先叶开放,花瓣五片,有粉红、白、红等颜色。是有名的观赏植物。《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一·子夜四时歌春歌六》:“杜鹃竹里鸣,梅花落满道。”唐骆宾王《西行别东台详正学士》诗:“上苑梅花早,御沟杨柳新。”杨朔《茶花赋》:“这是梅花,有红梅、白梅、绿梅、还有朱砂梅,一树一树的,每一树梅花都是一树诗。”2.雪花名色的一种。因形似梅花,故称。《水浒传》第九三回:“这雪有数般名色:一片的是蜂儿,二片的是鹅毛,三片的是攒三,四片的是聚四,五片唤做梅花,六片唤做六出。”3.指梅花纸帐。元谢宗可《纸帐》诗:“清悬四壁剡
【赋】1. 旧指田地税:田~。~税。 2.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 3. 念诗或作诗:登高~诗。 4. 给予,亦特指生成的资质:~予。~有。天~。禀~。 5. 古同“敷”,铺陈,分布。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了】《唐韻》盧鳥切《集韻》《韻會》郞鳥切《正韻》盧皎切,聊上聲。《增韻》決也。《廣韻》慧也,曉解也。《後漢·孔融傳》融年十二聰慧。煒曰:小而了了,大未必奇。又《宋書·戴法興傳》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得法興使爲之。又訖也,畢也。《晉書·傅毅傳》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杜甫詩》岱宗夫如何。齊魯靑未了。又《揚子·方言》了,快也。秦曰了。又秦吉了,鳥名。《仇池筆記注》似鸚鵡,腦有肉冠,能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