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ī dào 2 cháo tíng gāo shēn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道】1. 路,方向,途径:~路。铁~。志同~合。 2. 指法则、规律:~理。~德。~义。得~多助,失~寡助。 3.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学。传~。修~。 4. 方法,办法,技术:门~。医~。 5. 指“道家”(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 6. 指“道教”(中国主要宗教之一,创立于东汉):~观(guàn )。~士。~姑。~行(háng )(僧道修行的功夫,喻技能和本领)。 7.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会~门。一贯~。 8. 说,讲:~白。常言~。能说会~。 9. 用
【道】〔古文〕衟《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正韻》杜皓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又當道,草名。《博雅
【格】1.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子纸。方~儿布。 2. 法式,标准:~局。~律。~式。~言。合~。资~。 3. 表现出来的品质:~调。风~。人~。国~。性~。 4. 阻碍,隔阂:~~不入。 5. 击,打:~斗。~杀。 6. 推究:~致。 7. 树的长枝。 8. 至,来:~于上下。 9. 感通:~于皇天。 10. 变革,纠正:~非。 11.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朝廷】廷cháotíng[imperialcourt;imperialgovernment]君主接受朝见和处理政事的地方,也用作以君主为首的中央统治机构或君主的代称朝廷之臣莫不畏王。——《战国策·齐策》吾恐上负朝廷,下愧吾师也。——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汉
【朝廷】“朝庭”。1.君王接受朝见和处理政务的地方。《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淮南子·主术训》:“是故朝廷芜而无迹,田野辟而无草。”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艺二·阿房宫赋》:“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为堂室。”2.指以君王为首的中央政府。《商君书·农战》:“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説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史记·汲郑列传》:“大将军闻,愈贤黯,数请问国家朝廷所疑,遇黯过於平生。”《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并州牧董卓被徵,将兵
【高深】◎高深gāoshēn[profound;advanced]水平,程度等不一般,超出平常(多指学问、技术的造诣)他有高深的学问
【高深】1.指高度与深度。《文选·卢谌<赠刘琨>诗》:“每凭山海,庶覿高深。”李善注:“李斯上书曰:‘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高;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宋陈鹄《耆旧续闻》卷四:“子长谓‘上会稽,探禹穴’,言极其高深也。探者,取极深之义。”清沉大成《<九章>解》:“以句股中容方容圜,求山水之高深,城涂之广远。”2.高的和深的。指高山和江海。《文选·谢朓<郡内高斋闲坐答吕法曹>诗》:“结构何迢遰,旷望极高深。”李善注:“高深,谓江山也。”吕延济注:“言远尽见江山也。”3.指山峰与山谷。唐萧颖士《游马耳山》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