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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被薰炉——满江红(汪秘监席上作)

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4 bèi|pī xūn lú

赐被薰炉释义

【赐】1.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予。~死。赏~。恩~。  2. 敬辞:请~教。希~函。  3.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受~良多。

【赐】《唐韻》《集韻》《韻會》斯義切,思去聲。《說文》予也。《篇海》錫也。《禮·曲禮》三賜不及車馬。《註》三賜,三命也。《疏》受命卽受賜。又《玉藻》凡賜,君子與小人不同日。又《公羊傳·僖二年》虞郭之相救,非相爲賜。《註》賜,猶惠也。又《玉篇》賜,施也,空盡也。又姓。《玉海》齊大夫子賜之後。 《正字通》俗作,非。

【被】1. 睡觉时覆盖身体的东西:~子。~单。棉~。毛巾~。羽绒~。~褥。  2. 盖,遮覆:~覆。泽~后世(恩惠遍及后代)。  3. 遭遇,遭受:~灾。~难(nàn)。  4. 介词,用在句中表示主讲是受事者:他~(老板)辞退了。  5. 用在动词前,表示受动:~动。~告。~批评。~剥削。 | ◎ 古同“披”,覆盖。

【被】《唐韻》皮彼切《集韻》《韻會》部靡切,音罷。《說文》寢衣也。《釋名》被,被也,被覆人也。《傅被銘》被雖溫,無忘人之寒。無厚于己,無薄于人。又《唐韻》皮義切,音髲。覆也。《詩·大雅》天被爾祿。《箋》天覆被女以祿位,使祿福天下。又及也。《書·堯典》光被四表。又表也。《儀禮·士昏禮》笲緇被纁裹加于橋。又具也。《戰國策》械器被具。又帶也。《前漢·韓王信傳》國被邊,匈奴數入。又加也。《前漢·高帝紀》高祖被酒,夜徑澤中。《註》爲酒所加也。又把中也。《周禮·冬官·廬人》凡爲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又負也。《後

【薰炉】亦作“薰鑪”。用于熏香等的炉子。南朝宋谢惠连《雪赋》:“燎薰鑪兮炳明烛。”唐杨炯《和崔司空伤姬》:“粉匣栖餘泪,薰炉减旧烟。”清唐孙华《春日感怀次张蒿园韵》:“薰炉自剪粤香烘,胜赏难期四美同。”李劼人《死水微澜》第五部分八:“但一般古董家却说这一只独角羊原本是南宋朝宫中的薰炉,在康熙年间,被四川遂宁张鹏翮大学士从北京琉璃厂买得,后来带回成都,施与青羊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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