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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非所急——哨篇

韵脚:入二十六緝

平仄:仄 仄 平 仄 平

拼音: cǐ shì fēi suǒ jí

此事非所急释义

【此】1. 这,这个,与“彼”相对:~间。~后。~生。长~以往(老是这样下去)。从~。因~。  2. 这里,这儿:到~为止。

【此】《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

【非所】1.不按规定时间;不时。《荀子·王霸》:“伤国者,何也?曰:以小人尚民而威,以非所取於民而巧。”王先谦集解引俞樾曰:“非所,犹非时也。”2.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指监狱、边荒之地等。《后汉书·陈蕃传》:“或禁錮闭隔,或死徙非所。”五代王定保《唐摭言·阴注阳受》:“先是翱典合肥郡,有一道人诣翱,自言能使鬼神。翱谓其妖……命繫於非所。”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三:“康熙癸未,状元王式丹以江南科场事牵涉,卒於非所。”

【急】1. 焦燥:~燥。着~。焦~。  2. 气恼,发怒:~眼。  3. 使着急:这件事真~人。  4. 匆促:~促。~功近利(急于求目前的成效和利益)。  5. 迅速,又快又猛:~流。~进。~先锋。~风暴雨。  6. 迫切,要紧:~切。~诊。~事。  7. 严重:告~。  8. 对大家的事情或别人的困难尽快帮助:~人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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