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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楞严常露布——渔父词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léng cǐ shì 2 yán lù bù

此事楞严常露布释义

【楞】1. 〔~场〕木材采运过程中汇集、堆存和转运的场所。  2. 同“棱”。

【楞】與棱同。又楞嚴,浮屠書名。 四方木。从罒,非。

【此】1. 这,这个,与“彼”相对:~间。~后。~生。长~以往(老是这样下去)。从~。因~。  2. 这里,这儿:到~为止。

【此】《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常】《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裳。《玉篇》恆也。《正韻》久也。《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繫辭》動靜有常。《詩·周頌》常于時夏。《箋》謂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

【严】1. 紧密,没有空隙:~紧。~密。  2. 不放松,认真:~格。~肃。~正(严肃正当)。~明(严肃而公正,如“赏罚~~”)。~饬(a.严格命令;b.谨严)。威~。  3. 郑重,庄重:庄~。尊~。  4. 厉害的:~厉。~苛。  5. 重大:~重。  6. 姓。

【露布】1.不缄封的文书。亦谓公布文书。《东观汉记·李云传》:“白马令李云素刚,忧国,乃露布上书。”三国魏曹操《让县自明本志令》:“人有劝术(袁术)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宋法常《渔父词》词:“此事《楞严》尝露布,梅华雪月交光处。”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查如龙﹞为血书一通上平西(平西王吴三桂)……令一童子于王府上之。其意欲露布此书于人,胁王以不得不从之势。”2.军旅文书。(1)征讨的檄文。《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明帝时,大司农弘农董遇等”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后马超反,超劫洪(贾洪),将诣华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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