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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粉指留红——兰陵王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ǐ dàn liú fěn hóng|gōng

但粉指留红释义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但】1. 只,仅,只是:~愿如此。~凡(凡是,只要是)。~分(只要)。  2. 不过,可是:工作虽辛苦,~没有叫苦的。  3. 徒然:“何~远走,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  4. 姓。

【但】《唐韻》徒旱切《韻會》蕩旱切《正韻》徒亶切,音誕。徒也,凡也。又空也。《前漢·食貨志》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又語辭。猶言特也,也。通作亶。詳前亶字註。又與誕通。《淮南子·說山訓》媒但者,非學謾也,但成而生不信。《註》但,詐也。又但馬,一名誕馬,散馬也。《宋書·江夏王義恭傳》平乗誕馬,不過二。《程氏·演繁露》誕馬猶徒馬。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名坐馬。亦曰引馬,卽但馬也。《遼史》作馬。又《集韻》《韻會》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憚。義同。又姓。漢西域都尉但欽,濟隂太守但巴,宋有進士但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粉】1. 细末儿:~末。~剂。~尘。米~。花~。药~。漂白~。  2. 特指化装用的粉末:香~。~墨登场。~黛。扑~。~霜。  3. 用涂料抹刷:~刷。~饰。  4. 使破碎,成为粉末:~碎。~身碎骨。  5. 白色的或带粉末的:~墙。~蝶。~连纸。~笔。  6. 用豆粉或别的粉做成的食品:~丝。凉~。~皮。~芡(qiàn)。米~肉。  7. 浅红色:~色。~花。

【粉】《廣韻》方吻切《集韻》《韻會》《正韻》府吻切,分上聲。《篇海》米粉。《釋名》分也。硏米使分散也。《周禮·天官》修籩之實,糗餌粉餈。《註》豆屑也。又《說文》傅面者也。《韻會》古傅面亦用米粉。又染之爲紅粉,後乃燒鉛爲粉。《博物志》燒鉛成胡粉。《釋名》胡粉,胡餬也,脂和以塗面也。又《正韻》設采潤色謂之粉澤。又煆石爲白灰,塗牆壁曰粉。《白居易詩》文昌新入有光輝,紫界金牆白粉闈。《註》尙書省皆以粉圖壁,畫古賢列士,曰畫省,亦曰粉省。又《事文類聚》海粉母如墨魚形,大三四寸,冬畜家中,春種海濵田內,色綠如荷包,海粉卽所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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