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仄
拼音: qì chǔ|chù lì dāng|dàng
【讫】1. 完结,终了:收~。付~。 2. 截止:起~。
【讫】《唐韻》居迄切《集韻》《韻會》居乙切,音。《說文》止也。《徐曰》言所止也。《玉篇》畢也。《增韻》終也,了也。《字彙》盡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爲絕。《穀梁傳·僖九年》毋訖糴。《註》訖,止也。謂貯粟。又竟也。《前漢·王莽傳》劉歆訖不吿。《師古註》訖,竟也。又《史記·司馬貞·三皇紀》《春秋緯》稱,自開闢至獲麟,分爲十紀,十曰流訖紀。又《集韻》許訖切,音肸。與迄同。《爾雅·釋詁》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前漢·成帝詔》訖今不攺。 《說文》本作。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立】1.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2.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3.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4. 马上,即刻:~时。~刻。~等。 5. 姓。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当】1. 充任,担任:充~。担(dān )~。~之无愧。 2. 掌管,主持:~家。~权。~政。 3.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时。~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4. 面对着:~面。~机立断。首~其冲。 5. 相称,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6. 应该:应~。理~。老~益壮。 7. 抵敌:万夫不~之勇。 8. 判罪,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该~何罪。 9. 顶端,头:瓦~。 10. 象声词,金属撞击的声音。 | 1. 合宜:恰~。适~。妥~。 2. 抵得上,等于:
【当】〔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郞切,黨平聲。《說文》田相値也。从田,尚聲。又《玉篇》任也。《論語》當仁不讓於師。《晉語》夫幸,非福非德不當雍。《註》當,猶任也。又《廣韻》敵也。《禮·王制》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傳》學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當。又直也。《禮·內則》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又遇也。《左傳·昭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禮·曲禮》當食不歎。又適可也。《易·履卦》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左傳·哀元年》逢滑當公而進。《註》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