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ún zhàng kāi jīn dào gān|gàn tiān dìng
【云】1. 说话,引文:人~亦~。子曰诗~。~~(如此,这样;引用文句或谈话时,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 2. 文言助词,句首句中句末都用:~谁之思?岁~暮矣,着记时也~。 3.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成团地在空中飘浮:行~流水。~蒸霞蔚。 4. 指中国“云南省”:~腿(云南省出产的火腿)。
【云】《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 《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又云云:衆語也
【瘴】◎ 〔~气〕热带山林中的湿热蒸郁致人疾病的气。简称“瘴”,如“~疠”,“毒~”,“~雨蛮烟”。
【瘴】《廣韻》《集韻》《韻會》之亮切,音障。《玉篇》瘴,癘也。《廣韻》熱病。《正字通》中山川厲气成疾也。《陸遊·避暑漫抄》嶺南或見異物從空墜,始如彈丸,漸如車輪,遂四散,人中之卽病,謂之瘴母。
【开】1. 启,张,把关闭的东西打开:~启。~化。~诚布公。 2. 分割:对~。三十二~本。 3. 通,使通:~导。~窍。 4. 使显露出来:~采(挖掘矿物)。~发。 5. 扩大、发展:~扩。~拓。 6. 发动或操纵:~动。~车。 7. 起始:~始。~宗明义。 8. 设置、建立:~创。~国。~设。 9. 列举,写出:~单子。~发票。 10. 支付:~销。~支。 11. 沸腾,滚:~水。 12. 举行:~运动会。 13. 放在动词后面,表示效果:躲~。 典
【开】〔古文〕《廣韻》苦哀切《集韻》《韻會》丘哀切,音侅。《說文》張也。《廣韻》解也。《韻會》啟也。《爾雅·釋言》闢也。又《五音集韻》通也。《易·乾卦疏》亨通也。會合萬物,令使開通而爲亨也。又發也。《禮·學記》故君子之敎喻也。開而勿達。《註》開謂發頭角。《疏》但爲學者,開發大義頭角而已。又釋也。《易·乾坤卦文言疏》諸卦及爻,皆從乾坤而出,故特作文言,以開釋之。《書·多方》殄戮多罪,亦克用勸,開釋無辜,亦克用勸。又《韻會》條也。又始也。《後漢·馮衍傳》開歲發春兮,百卉含英。《註》開、發,皆始也。《禮·檀弓》曩者爾
【今】◎ 现在:~天。~生。~世。~番(这次)。古为~用。~是昨非。
【今】《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說文》是時也。《廣韻》對古之稱。《詩·召南》迨其今兮。《毛傳》今,急辭也。《朱傳》今,今日也。不待吉也。又《圓覺經》無起無滅,無去來今。《註》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又《韻補》叶居靑切,音京。《詩·周頌》有椒其馨,胡考之寧。匪且有且,匪今斯今。又叶居良切,音姜。《易林》庭爎夜明,追古傷今。陽弱不制,隂雄坐房。 从亼會意。,古文及字。巳往爲古,逮及爲今。
【到】1. 从别处来:~达。~站。~来。~场。~任。~职。~案。签~。恰~好处。 2. 往:~群众中去。 3. 周全,全顾得着:周~。面面俱~。 4. 成功:得~。办~。 5. 姓。
【到】《唐韻》《正韻》都導切《集韻》《韻會》刀號切,音倒。《爾雅·釋詁》到,至也。《疏》到者,自遠而至也。《詩·大雅》靡國不到。又姓。《韻會》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
【干】1. 触犯,冒犯,冲犯:~扰。~涉。~预(亦作“干与”)。森然~霄。 2. 追求,求取,旧指追求职位俸禄:~禄。~仕。 3. 关连,涉及:~系。互不相~。 4. 盾,古代抵御刀枪的兵器:大动~戈。 5. 古代用以记年、记月、记日、记时(亦作编排次序)的十个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支。 6. 涯岸,水边:“河之~兮”。 7. 个数:若~。 8. 没有水分或水分少:~燥。~旱。~枯。~柴。豆腐~。 9. 枯竭,尽净:~尽。~杯。 10. 徒然,白白地:~着急。 11. 指没有血
【干】《唐韻》古寒切《集韻》《韻會》居寒切,音竿。《說文》干,犯也。《左傳·文四年》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晉書·衞玠傳》非意相干,可以理遣。又《爾雅·釋言》干,求也。《書·大禹謨》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論語》子張學干祿。又盾也。《揚子·方言》盾,自關而東或謂之〈盾支〉,或謂之干,關西謂之盾。《書·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詩·大雅》干戈戚揚。又司干,官名。《周禮·春官》司干掌舞器。又《爾雅·釋言》干,扞也。《註》相扞衞。《疏》孫炎曰:干盾,自蔽扞。《詩·周南》公侯干城。《疏》干城者,言以武夫自固,爲扞蔽如盾,爲
【天定】宿命论者谓人间的吉凶、祸福、贵贱等皆由天命所定,谓之“天定”。《史记·伍子胥列传》:“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明李东阳《对鸥阁赋》:“数虽天定,业乃人为。”《儿女英雄传》第二二回:“万事都有天定,这如何是人力防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