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二十八獮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2|1 yǐ tuì zhī tīng yǐng shī qín shī zuì shàn
【答】1. 回话,回复:回~。对~。~辩。~复。~案。对~如流。 2. 受了别人的好处,还(huán )报别人:报~。~报。 | ◎ 义同(一),用于“答应”“答理”等词。
【答】〔古文〕畣畗《廣韻》都合切《集韻》《韻會》《正韻》得合切,音溚。《篇海》竹也。又當也,報也,合也。《禮·儒行》上答之,不敢以疑。上不答,不敢以諂。《註》答之,謂應用其言也。又《前漢·貨殖傳》答布、皮革千石。《註》答布,麤厚之布也。答者,厚重之貌。又水名。《水經注》婁之山,波水出于其隂,謂之百答水。又答祿,複姓。明答祿奕權,官翰林典籍,預修洪武《正韻》。又《爾雅·釋言》答,然也。 《廣韻》亦作荅。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退】1. 向后移动,与“进”相对:~步。~路。~却。~让。倒~。 2. 离开,辞去:~席。~伍。~职。~休。引~。 3. 送还,不接受,撤销:~还。 4. 脱落:~色。~毛。减~。 5. 和柔的样子:~然。 6. 迟缓,畏缩:“求也~”。
【退】〔古文〕《集韻》《韻會》《正韻》吐內切,推去聲。《玉篇》郤也。《禮·表記》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左傳·僖二十五年》退一舍而原降。又《玉篇》去也。《老子·道德經》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又遜讓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後漢·鍾皓傳》好學慕古,有退讓風。又進退人才,猶言用舍也。《禮·檀弓》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又返也。《屈原·離騷》退將復修吾初服。《前漢·董仲舒傳》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臨政願治,不如退而更化。又如柔貌。《禮·檀弓》其中退然如不勝衣。又《正字通》吐困切。與褪同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听】1. 用耳朵接受声音:~力。~写。~觉。聆~。洗耳恭~。 2. 顺从,接受别人的意见:言~计从。 3. 任凭,随:~任(rèn )。~凭。~之任之。 4. 治理;判断:~讼(审理案件)。~政。 5. 量词,指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饮料等:一~可口可乐。
【颖】1. 禾的末端,植物学上指某些禾本科植物小穗基部的苞片:~果。 2. 东西末端的尖锐部分:锋~。 3. 才能出众:聪~。~悟。~慧。~异。新~。 典
【颖】《唐韻》餘頃切《集韻》《韻會》《正韻》庾頃切,音潁。《玉篇》禾末也。《詩·大雅》實穎實栗。《傳》穎,垂穎也。《疏》穎是禾穗之挺,言其穗重而穎垂也。《書序》唐叔得禾,異畝同穎。《傳》穎,穗也。禾各生一莖,而合爲一穗。又鐶也。《禮·少儀》刀卻刃授穎。又錐鋩也。《史記·平原君傳》如錐之處囊中,乃穎脫而出。又警枕也。《禮·少議》穎杖琴瑟。《註》穎,警枕也。《疏》穎是穎發之義,故爲警枕。《釋文》穎,京領反。又《韻會》筆頭也。韓愈有毛穎傳。又《正字通》士才能拔類者亦曰穎。《陸機·文賦》拔尤取穎。又姓。《左傳·隱元年》
【师】1. 教人的人:老~。导~。~傅。~生。~徒。~德。良~益友。好(hào )为人~。 2. 擅长某种技术的人:工程~。医~。技~。 3. 效法:~法古人。 4. 榜样:~范。 5. 指由师徒或师生关系产生的:~母。~兄。~弟。~妹。 6. 对和尚或道士的尊称:法~。禅~。 7. 军队:会~。出~。 8. 军队的编制单位,团或旅的上一级:~长。~座。 9. 一国的首都:京~。 10. 姓。
【师】〔古文〕《唐韻》疏夷切《集韻》《韻會》霜夷切《正韻》申之切,音獅。《爾雅·釋詁》衆也。《釋言》人也。《郭註》謂人衆也。又天子所居曰京師。《詩·大雅》惠此京師。《公羊傳·桓九年》京師者,大衆也。又《說文》二千五百人爲師。《周禮·地官》五旅爲師。《註》二千五百人。《詩·大雅》周王于邁,六師及之。《傳》天子六軍。《疏》春秋之時,雖累萬之衆,皆稱師。詩之六師,謂六軍之師。《易·師卦註》多以軍爲名,次以師爲名,少以旅爲名。師者,舉中之言。又《玉篇》範也。敎人以道者之稱也。《書·泰誓》作之師。《禮·文王世子》出則有師
【琴】1. 古代弦乐器,最初是五根弦,后加至七根弦(亦称“七弦琴”;通称“古琴”):~瑟。~曲。~师。~意。抚~。~棋书画。 2. 某些乐器的统称:钢~。月~。胡~。口~。竖~。小提~。~书(曲艺的一种)。弹~。
【琴】〔古文〕珡《唐韻》巨今切《集韻》《韻會》《正韻》渠金切,音靲。《說文》本作珡,禁也。象形。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徐曰》君子所以自禁制也。《白虎通》琴以禁制淫邪,正人心也。《琴論》伏羲氏削桐爲琴,面圓法天,底方象地,龍池八寸通八風,鳳池四寸合四氣。琴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廣六寸,象六合。前廣後狹,象尊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
【诗】1. 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歌。~话(❶评论诗人、诗歌、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行事的著作;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集。~剧。~篇。~人。~章。~史。吟~。 2. 中国古书名,《诗经》的简称。
【最】1. 极,无比的:~大。~高。~初。~终。~为(wéi )。 2. 聚合:忧喜~门。 3. 合计:“~大将军青凡七出击匈奴”。
【最】〔古文〕《唐韻》《集韻》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又《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又《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又《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又《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
【善】1. 心地仁爱,品质淳厚:~良。~心。~举。~事。~人。~男信女。慈~。 2. 好的行为、品质:行~。惩恶扬~。 3. 高明的,良好的:~策。~本。 4. 友好,和好:友~。亲~。和~。 5. 熟悉:面~。 6. 办好,弄好:~后。 7. 擅长,长(cháng )于:~辞令。多谋~断。 8. 赞许:“群臣百姓之所~,则君~之”。 9. 好好地:~待。~罢甘休。 10. 容易,易于:~变。~忘。多愁~感。 11. 姓。
【善】〔古文〕譱《廣韻》常演切《集韻》《韻會》《正韻》上演切,音蟺。《說文》吉也。《玉篇》大也。《廣韻》良也,佳也。《書·湯誥》天道福善禍淫。又《詩·鄘風》女子善懷。《箋》善,猶多也。《禮·文王世子》嘗饌善,則世子亦能食。《註》善謂多于前。又《禮·曲禮·入國不馳註》馳善躙人也。《疏》善猶好也,車馳則好行刺人也。又《禮·王制註》善士謂命士也。又《禮·學記》相觀而善之謂摩。《疏》善猶解也。又《禮·少儀》問道藝,曰:子習于某乎,子善于某乎。《疏》道難,故稱習。藝易,故稱善。又《前漢·西域傳》鄯善國,本名樓蘭王。又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