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dé|děi|de gè|gě róng shēn 1|1 yǐn|yìn chǔ|chù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个】1. 量词:三~月。洗~澡。 2. 单独的:~人。~性。~位。 3.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高~子。 4.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以加强语气:笑~不停。吃~饱。 | ◎ 〔自~兒〕自己。
【容身】◎容身róngshēn[shelteroneself]在某处勉强居住、生活,安身无容身之地
【容身】1.安身;存身。《韩非子·诡使》:“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夺。”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一》:“戴氏《西征记》曰,今见祠在东岸,临河累石为壁,其屋宇容身而已。”唐张籍《移居静安坊答元八郎中》诗:“作活每常嫌费力,移居祗是贵容身。”《水浒传》第五五回:“宋江道:‘某等众人,无处容身,暂佔水泊,权时避难。’”张天翼《春风》:“邱老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觉得这里小得容身不住:四面的墙壁压着他呼吸都不大灵便。”2.保全自身。喻指苟且偷安。汉袁康《越绝书·越绝请籴内传》:“不听辅弼之臣,而信谗諛
【栖】1. 鸟禽歇宿:“夫以鸟养养鸟者,宜~之深林”。 2. 居留,停留:~身。~息。~止。~遁(隐居,遁世)。~迟(游息,居住)。 | 1. 〔~~〕形容不安定。 2. 〔~遑〕a.忙碌不安,到处奔波;b.被迫。均亦作“栖皇”。
【栖】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又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又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又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又《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又《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又草名。《詩·大雅》
【隐】1. 藏匿,不显露:~藏。~匿。~居。~士。~讳。 2. 伤痛:~恻。 3. 怜悯:恻~之心。 | ◎ 倚,靠:~几而卧(靠着几案睡眠)。
【隐】〔古文〕《唐韻》《正韻》於謹切《集韻》《韻會》倚謹切,音櫽。《爾雅·釋詁》隱,微也。《註》微謂逃藏也。《易·乾卦》龍德而隱者也。又《禮·禮運》大道旣隱。《註》隱猶去也。又《說文》蔽也。《玉篇》匿也。《論語》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禮·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魯語》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又《廣韻》私也。《論語》吾無隱乎爾。《疏》孔子敎人無所隱惜。又《玉篇》不見也。《易·繫辭》巽稱而隱。《註》稱揚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史記·韓安國傳》壷遂之深中隱厚。又《禮·曲禮》不以隱疾。《註》隱疾,衣中之疾也。又《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