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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汨没之众生——渔家傲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2|4 zhī mì diào zhòng shēng

钓汨没之众生释义

【没】1. 无:~有。~用。~关系。~词儿。~精打采。~心~肺。  2. 不曾,未:~有来过。  3. 不够,不如:汽车~飞机快。 | 1. 隐在水中:沉~。~顶之灾。  2. 隐藏,消失:埋~。~落。  3. 漫过,高过:水~了头顶。淹~。  4.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收。抄~。  5. 终,尽:~世。~齿不忘。  6. 同“殁”。 典

【没】〔古文〕歿歾《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勃切,音歿。《說文》沈也。又盡也。《詩·小雅》曷其沒矣。《傳》沒,盡也。《疏》言不可盡服也。又過也。《禮·坊記》君子不以美沒禮。《疏》沒,過也。不可以財物豐多,華美其事,沒過於禮。又貪也。《晉語》不沒爲後。又乾沒。《史記·酷吏傳》張湯始爲小吏乾沒。《註》如淳曰:得利爲乾,失利爲沒。正義曰:乾沒,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又曰:陽浮慕爲乾,心內不合爲沒。又水名。《山海經》太水東南流,注于沒水。《水經注》作役水。又《孫雞林類事》高麗方言,謂水曰沒,井曰烏沒,熟水曰泥根沒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汨】◎ 〔~罗江〕水名,在中国湖南省。

【汨】〔古文〕淿《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狄切,音覓。《說文》長沙汨羅淵,屈原所沉之水。《一統志》汨羅,江名,在湘隂縣北十里。源出豫章,流經湘隂,分二水,一南流曰汨水,一經古羅城曰羅水,至屈潭復合,故曰汨羅。西流入湘。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忽切,音骨。治也。汨作,書亡篇名。《孔安國書序》帝釐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汨作。《傳》汨,治。作,興也。言治民之功興,故爲汨作之篇。又水聲。《木華·海賦》浤浤汨汨。《註》波浪聲也。又通也。《周語》决汨九川。《又》汨越九原。《韋昭註》汨,通,越,揚也

【钓】1. 用饵诱鱼上钩:~鱼。~饵。垂~。~具。  2. 施用手段取得:沽名~誉。

【钓】《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多嘯切,音弔。《說文》鉤魚也。《詩·召南》其釣維何。《傳》釣者,以此有求于彼。《淮南子·說山訓》詹公釣千歲之鯉。《呂氏春秋》太公釣于滋泉,以遇文王。《宋玉·釣賦》昔堯舜禹湯之釣也。以聖賢爲竿,道德爲綸,仁義爲鉤,祿利爲餌,四海爲池,萬民爲魚。又取也。《淮南子·主術訓》虞君好寶,而晉獻以璧馬釣之。又姓。《正字通》宋紹興進士釣宏。

【众生】◎众生zhòngshēng(1)[alllivingcreatures]∶一切有生命的,也指人和动物芸芸众生(2)[domesticanimal]〈方〉∶畜生

【众生】1.泛指人和一切动物。《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孙希旦集解:“众生,兼人物而言也。”《<百喻经>序》:“佛言:我今问汝,天下众生为苦为乐?”明王錂《春芜记·瞥见》:“度脱诸众生,令知法如幻。”丰子恺《缘缘堂随笔·辞缘缘堂》:“我恨不得有一只大船,尽载了石门湾及世间一切众生,开到永远太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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