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七志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dīng níng mài 3 fēn xiāng shì
【丁宁】īngníng[givecarefulinstructionsrepeatedly]叮咛,反复地嘱咐
【丁宁】乐器名。即钲,似钟而小。《国语·吴语》:“昧明,王乃秉枹,亲就鸣鐘鼓。丁寧,錞于振鐸,勇怯尽应。”韦昭注:“丁寧,谓鉦也,军行鸣之,与鼓相应。”2.形容乐器所发出的声响。唐王建《宫词》之二九:“琵琶先抹六幺头,小管丁寧侧调愁。”清黄景仁《绮怀》诗之二:“敛袖搊成絃杂拉,隔窗掺碎鼓丁寧。”3.嘱咐,告诫。《诗·小雅·采薇》“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汉郑玄笺:“丁寧归期,定其心也。”《汉书·谷永传》:“二者(日食、地震)同日俱发,以丁寧陛下,厥咎不远,宜厚求诸身。”颜师古注:“丁寧,谓再三告示也。”宋陈与义《遥碧
【卖】1.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菜。~身。买~。~方。~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2. 叛卖,出卖国家、民族或别人的利益:~友,~国求荣。~身投靠。 3. 尽量使出力气:~力。~命。~劲儿。 4. 显示自己,表现自己:~弄。~乖。倚老~老。
【卖】〔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懈切,音邁。《說文》作。出物貨也。从出从買。《註》徐鍇曰:貨精,故出則買之也。《九經字樣》隷省作賣。《周禮·天官·小宰》聽賣買以質劑。又《地官·司市》掌其賣儥之事。又《集韻》莫駕切,音禡。《博雅》儥也。
【履】1. 鞋:西装革~。削足适~。 2. 践踩,走过:~历(a.个人的经历;b.记载履历的文件)。~任。~险如夷(走在险峻的地方,像走在平坦的路上,喻身处险境而不畏惧,又喻安全地度过险境)。如~薄冰(身临其境)。 3. 步伐:步~维艰。 4. 执行,实行:~行。~约。 5. 〔~带〕在拖拉机、坦克车等的车轮上围绕的钢质链带。 6. 指领土:“赐我先君~”。
【履】〔古文〕《廣韻》力几切《集韻》《韻會》兩几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足所依也。本作,今作履。《爾雅·釋言》履,禮也。《註》禮可以履行也。《釋名》履,飾足以爲禮也。《字書》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又踐也。《易·坤卦》履霜堅冰至。《詩·齊風》履我卽兮。《註》躡我之跡,而相就也。又《左傳·僖四年》賜我先君履。《註》謂所踐履之界也。又以履加足亦曰履。《史記·留侯世家》良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因長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又祿也。《詩·周南》福履綏之。《註》履,祿。綏,安也。又姓,見《姓苑
【分香】分香卖履”。典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