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dì yǐn yú|yǔ 1 shèn|shén 4|4|4|4
【帝】1. 宗教徒或神话中称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上~。玉皇大~。 2. 君主:~王。皇~。称~。~制。
【帝】〔古文〕《唐韻》都計切《集韻》《韻會》《正韻》丁計切,音諦。《說文》諦也。王天下之號也。《爾雅·釋詁》君也。《白虎通》德合天者稱帝。《書·堯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疏》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諦也。言天蕩然無心,忘于物我,公平通遠,舉事審諦,故謂之帝也。五帝道同于此,亦能審諦,故取其名。《呂氏春秋》帝者,天下之所適。王者,天下之所往。《管子·兵法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史記·高帝紀》乃卽皇帝位汜水之南。《註》蔡邕曰:上古天子稱皇,其次稱帝。又諡法。《史記·正義》德象天地曰帝。又上帝
【饮】1. 喝,又特指喝酒:~水思源。~酒。~泣(泪流满面,流到口里,形容悲哀到了极点)。~鸩止渴。 2. 指可喝的东西:冷~。~料。~食。 3. 中医汤剂的一种类型:香苏~。~子(不规定时间服用的汤剂)。 4. 中医学指体内水液传输不利停于腹腔或四肢的病症:痰~。悬~。溢~。 5. 含忍:~恨。~誉(享有盛名,受到称赞)。 6. 隐没(mò):~羽。 网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予】《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
【觞】1. 古代酒器:举~称贺。~酌。 2. 欢饮,进酒:~饮。~咏(饮酒赋诗)。 方言集汇
【觞】《唐韻》式陽切《集韻》《韻會》《正韻》尸羊切,音商。《說文》觶實曰觴,虛曰觶。《韻會》酒巵總名。《三禮圖》凡諸觴形皆同,升數則異。《詩·周南·卷耳疏》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總名曰爵,其實曰觴。觴者,餉也。《左傳·成二年》奉觴加璧以進。《前漢·外戚傳》酌羽觴兮銷憂。《孟康曰》羽觴,爵也。作生爵形,有頭、尾、羽翼。又飮人以酒亦曰觴。《左傳·襄二十三年》觴曲沃人。《戰國策》張儀曰:願王賜之觴。王曰:諾。乃觴之。又濫觴。《家語》江始出于岷山,其源可以濫觴。《王肅註》觴,可以盛酒,言其微
【甚】1. 很,极:~好。~快。 2. 超过:日~一日。 3. 方言,什么:~事? 4. 表示进一层的意思:~至。~或。 | ◎ 同“什2”。
【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鴆切,音任。《說文》尤安樂也。《廣韻》劇過也。《韻會》尤也,深也。《易·繫辭》其道甚大,百物不廢。《詩·小雅》彼譖人者,亦已大甚。《淮南子·修務訓》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甚矣。又《唐韻》常枕切《集韻》《韻會》食荏切《正韻》食枕切,音忍。義同。《潘岳·關中詩》主憂臣勞,孰不祇懍。愧無獻納,尸素以甚。叶上寢稔。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乐】《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