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dōng líng fēn|fèn yù jǐng
【东陵】《庄子·骈拇》:“伯夷死名於首阳之下,盗跖死利於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后因以“东陵”代称跖。《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南荆之跋扈,东陵之巨猾。”李善注:“东陵,盗跖也。”清钱谦益《次韵徐叟文虹七十自寿》之四:“悠悠名利笑排场,屈指东陵更首阳。”2.汉邵平的别称。唐杜甫《园人送瓜》诗:“东陵跡芜絶,楚汉休征讨。园人非故侯,种此何草草!”宋周邦彦《西平乐》词:“重慕想、东陵晦跡,彭泽归来,左右琴书自乐,松菊相依,何况风流鬢未华。”参见“东陵侯”。3.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玉井】1.星官名。参宿下方四颗星,形如井,故名。《后汉书·郎顗传》:“臣窃见去年闰月十七日己丑夜,有白气从西方天苑趋左足,入玉井,数日乃灭。”李贤注:“参星下四小星为玉井。”《晋书·天文志上》:“玉井四星,在参左足下,主水浆以给厨。”南朝梁谢举《凌云台》诗:“势高陵玉井,临逈度金波。”2.井的美称。晋葛洪《抱朴子·微旨》:“玉井泓邃,灌溉匪休。”唐罗隐《台城》诗:“玉井已乾龙不起,金甌虽破虎曾争。”宋梅尧臣《晨起》诗:“玉井传新汲,金炉换宿灰。”清朱彝尊《七月晦日赐藕恭纪》诗之一:“白蒻金门教遍及,青泥玉井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