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六至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īn 2 zuò suì xiāng fāng bó
【宾】1. 客人:~客。来~。~馆。~主。贵~。~至如归。 2. 古同“傧”,傧相。 3. 服从,归顺:~服。~附。 4. 姓。
【娱】◎ 快乐或使人快乐:~乐(lè ㄌㄜˋ)。~老(欢度晚年)。~亲(使父母快乐)。~悦。自~。~情陶性。
【娱】《廣韻》《集韻》《韻會》元俱切《正韻》牛俱切,音虞。《說文》樂也。《張衡·西京賦》窮歡極娛。又《集韻》五故切,音悟。義同。 虞通。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穗】1. 禾本植物聚生在茎的顶端的花和果实:麦~。稻~。谷~。~轴。~状花序。 2. 用丝线、布条或纸条等扎成的、挂起来往下垂的装饰品:灯笼~儿。 3.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别称。 4. 姓。
【穗】〔古文〕《唐韻》《集韻》徐醉切,音遂。《說文》禾成秀也。本作。或从惠。《詩·王風》彼稷之穗。《傳》穗,秀也。《書傳》成王時,有三苗貫桑葉而生,同爲一穗,其大盈車,長幾充箱。《後漢·張堪傳》堪拜漁陽太守,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爲政,樂不可支。又《墨池編》炎帝因上黨羊頭山始生嘉禾,作穗書,用頒時令。
【香】1. 气味好闻,与“臭”相对:~味。~醇。芳~。清~。 2. 舒服:睡得~。 3. 味道好:这鱼做得真~。 4. 受欢迎:这种货物在农村~得很。 5.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麝~。灵猫~。龙涎~。檀~。沉~。 6.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闺。~艳。 7. 祭祖、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火。烧~拜佛。~炉。~烛。 8. 姓。
【香】〔古文〕《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音鄕。《玉篇》芳也。《正韻》氣芬芳。《書·君》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又有小麝,其香更奇。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
【方伯】诸侯之长。后泛称地方长官。汉以来之刺史,唐之采访使、观察使,明清之布政使均称“方伯”。《礼记·王制》:“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设方伯。”《史记·周本纪》:“周室衰微,诸侯彊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裴駰集解引郑司农曰:“长诸侯为方伯。”《汉书·何武传》:“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职在进善退恶。”唐韩愈《送许使君刺郢州序》:“于公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而能与卑鄙庸陋相应答如影响。”清王韬《淞滨琐话·金玉蟾》:“荐章交上,升任黔中廉访使,旋升方伯,改授云南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