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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迟留做残春主——水龙吟(牡丹有感)

韵脚:上九麌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fàng chí liú 4 cán chūn zhǔ

放迟留做残春主释义

【放】1. 解脱约束,得到自由:把笼子里的鸟~了。~胆。~诞。~任。~肆。~歌。~怀。豪~。释~。  2. 散(sàn):~工。~假。~学。~晴(阴雨后转晴)。  3.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牧。~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动,放手不管,含贬义)。  4. 驱逐到远方去:~逐。~黜。流~。  5. 到基层去:~官(古时指任命为外地官员)。下~。  6. 发出:~电。~毒。~光。发~。  7. 借钱给别人,收取利息:~债。~贷。  8. 扩展:~大。~宽。  9. 花开:百花齐~。心花怒~。  10. 搁、置:这件事情不

【放】〔古文〕匸《唐韻》《集韻》《韻會》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又《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云放。又《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又《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又《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又《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又《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捨也。《正韻》廢也。又《廣韻》分兩切《集韻》

【迟留】停留;逗留。汉王充《论衡·状留》:“贤儒迟留,皆有状故。”唐韩愈《别知赋》:“倚郭郛而掩涕,空尽日以迟留。”宋沉遘《过冀州闻介甫送虏使当相遇继得移文又以诗见寄次韵和答》:“闻报故人当遅留,便临近舘为邂逅。”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念秧》:“僕终疑其伪,阴与主人谋,迟留不进,相失,遂杳。”漢

【做】1. 进行工作或活动:~活。~事。~工。~手脚(暗中进行安排)。  2. 写文:~诗。~文章。  3. 制造:~衣服。  4. 当,为:~人。~媒。~伴。~主。~客。看~。  5. 装,扮:~作。~功。~派。  6. 举行,举办:~寿。~礼拜。  7. 用为:芦苇可以~造纸原料。  8. 结成(关系):~亲。~朋友。 网

【做】《正字通》俗作字,字彙租去聲。又音佐,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分作做爲二,非。互見作字註。

【残】1. 害,毁坏:~害。摧~。  2. 不完全,余下的:~余。~阳。~存。~废。~佚。苟延~喘。  3. 凶恶:~忍。~酷。凶~。

【残】《廣韻》昨干切《集韻》《韻會》財干切,音。《說文》賊也。《詩·小雅》廢爲殘賊。《孟子》賊義者謂之殘。又《釋名》殘,踐也。踐使殘壞也。《書·泰誓》殘害于爾萬姓。又《史記·樊噲傳》殘東垣。《註》謂多所殺傷也。又惡也。《書·泰誓》取彼凶殘。《史記·陳餘傳》爲天下除殘。又放逐也,殺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放弑其君,則殘之。《揚子·方言》殺也。晉魏河內之北,謂爲殘。音廩。或洛感反。又食餘也。《杜甫詩》殘杯與冷炙。又煑肉之名。《張協·七命》鷰猩脣,髦殘象白。《註》髦,髦牛也。殘白,蓋煮肉之異名。《崔駰·

【春】1. 一年的第一季:~季(农历正月至三月)。~节。~色。~晖(春天的阳光,喻父母的恩情)。~山(春天的山,山色如黛,喻妇女的眉毛)。~秋(a.春季和秋季;b.指年月;c.指人的年岁,如“~~正富”;d.指中国古代的编年体史书,鲁国的《春秋》。亦泛指历史或历史著作;e.中国的历史上的一个时代)。  2. 两性相求的欲望:~心。怀~。  3. 生机:大地回~。  4. 姓。

【春】〔古文〕萅旾《廣韻》昌脣切《集韻》《韻會》樞倫切,蠢平聲。《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周禮·春官·宗伯疏》春者出生萬物。《公羊傳·隱元年》春者何,歲之始也。《註》春者,天地開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昏斗指東方曰春。《史記·天官書》東方木主春。《前漢·律歷志》陽氣動物,於時爲春。春,蠢也。物蠢生,廼動運。又姓。《何氏姓苑》春申君黃歇之後。又酒名。《唐國史補》酒有郢之富水春,烏程之若下春,滎陽之上窟春,富平之石東春,劒南之燒春。又花名。《花木考》鸎粟別種名麗春。又《集韻》尺尹切,音蠢。《周

【主】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 预示:早霞~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主】〔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又宰也,守也,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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