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词 / 满江红(次卢漕高秋长短句,并呈都大)

非人致——满江红(次卢漕高秋长短句,并呈都大)

韵脚:去六至

平仄:平 平 仄

拼音: zhì fēi rén

非人致释义

【致】1. 送给,给予:~仕(退休)。~辞。~电。~力。~哀。~命。  2. 招引,使达到:~病。~使。以~。专心~志。  3. 样子,情趣:大~。别~。景~。兴(xìng )~。  4. 细密,精细:~密。精~。

【致】《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非人】rén(1)[nottherightperson]∶不合适的人所用非人(2)[cripple]∶残废人(3)[unpeople]∶缺乏人性或个性的人(4)[inhuman]∶不人道的(非人待遇)

【非人】人。《左传·宣公二年》:“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后汉书·窦武传》:“常侍黄门续为祸虐,欺罔陛下,竞行譎诈,自造制度,妄爵非人,朝政日衰,姦臣日彊。”宋戴埴《鼠璞·陈东伏阙》:“﹝高宗﹞尝曰:‘朕即位听用非人,至今痛恨之,赠官推恩未足称朕悔过之意。’”2.谓不够格、不称职的人。《旧唐书·魏玄同传》:“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岂直愧彼清通,昧於甄察;亦将竭其庸妄,糅彼棼丝。”宋曾巩《寄欧阳舍人书》:“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託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清史稿·高宗纪》:“赵国麟以荐举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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