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zhī rú rén zhī qióng fēi
【卮】1. 古代盛酒的器皿:~言(卮不灌酒就空仰着,灌满酒就倾斜,没有一成不变的常态,如同说话没有主见或定见。后常用为对自己著作的谦辞,如《诸子~~》) 2. 古同“栀”,栀子。 典网
【卮】《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圜器也。一名觛,所以節飮食。《玉篇》酒漿器也。受四升。《前漢·高帝紀》上置酒未央宮,奉玉卮,爲太上皇壽。又《文中子·守弱篇》三皇五帝有觀戒之器,命曰侑卮。《註》器也。《莊子·寓言篇》卮言日出。《註》酒器滿則傾,空則仰,比之于言,因物隨變也。又《史記·貨殖傳》巴蜀,地饒卮薑。《註》徐廣曰:音支,煙支也。又《韻會》或作巵。《集韻》亦作觶。又《集韻》丘奇切,音。器名也。卮言日出。李軌讀。
【如】1. 依照顺从:~愿。~意。~法炮制。 2. 像,相似,同什么一样:~此。~是。~同。~故。~初。游人~织。 3. 比得上,及:百闻不~一见。自叹弗~。 4. 到,往:~厕。 5. 假若,假设:~果。~若。假~。 6. 奈,怎么:~何。不能正其身,~正人何? 7. 与,和:“公~大夫入”。 8. 或者:“方六七十,~五六十”。 9.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突~其来。 10. 表示举例:例~。 11. 应当:“若知不能,则~无出”。 12. 〔~月〕农历二月的别称。 1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穷】1. 缺乏财物:贫~。~苦。~则思变。 2. 处境恶劣:~困。~蹙。~窘。~当益坚(处境越穷困,意志应当越坚定)。~而后工(旧时指文人处境穷困,诗就写得好)。 3. 达到极点:~目。~形尽相。~兵黩武。 4. 完了:~尽。山~水尽。日暮途~。 5. 推究到极点:~物之理。~追(a.极力追寻;b.尽力紧追)。~究。
【穷】《韻會小補》說文本作竆。从穴躳聲。隷作窮。又《集韻》居雄切,音弓。恭貌。本作匔。或从穴作窮。zdic.net漢典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