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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为区区利与名——沁园春

韵脚:下平十四清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2 4 yǔ|yù|yú qū qū fēi wéi

非为区区利与名释义

【名】1. 人或事物的称谓:~字。~氏。~姓。~义。~分(fèn )。~堂。~落孙山。~存实亡。  2.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为罗敷”。  3.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行骗钱之实。  4. 叫出,说出:不可~状。  5. 声誉:~誉。~声。~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噪一时。~过其实。  6. 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人。~士。~师。~将(jiàng )。~医。~著。~流。~言。~胜。~剧。  7. 占有:不~一文。  8. 量词,用于人:三~工人。

【名】《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又名號也。《儀

【利】1.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2.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3.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4.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5.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6. 姓。 汉

【利】〔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力至切《正韻》力地切,音詈。《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又《廣韻》吉也,宜也。《易·賁卦》利有攸往。又私利也。《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註》利猶貪也。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註》利,滑密也。又州名。《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又姓。《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又《韻補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区区】ūqū(1)[trivial;trifling;small]∶小;少。形容微不足道区区之薛。——《战国策·齐策四》区区之地。——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何乃太区区。——《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区区百人。——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区区之数区区五毛钱区区小事,何足挂齿(2)[heart]∶犹方寸。形容人的心区区之心(3

【区区】少。形容微不足道。《左传·襄公十七年》:“宋国区区,而有诅有祝,祸之本也。”三国魏曹植《与司马仲达书》:“今贼徒欲保江表之城,守区区之吴尔,无有争雄於宇内、角胜於中原之志也。”《旧唐书·张镐传》:“臣闻天子修福,要在安养含生,靖一风化,未闻区区僧教,以致太平。”张天翼《春风》:“区区六毛钱,就值得这样天天来讨!”2.犹方寸。形容人的心。汉李陵《答苏武书》:“昔范蠡不殉会稽之耻,曹沫不死三败之辱,卒復勾践之讎,报鲁国之羞。区区之心,切慕此耳。”清黄生《义府·区区》:“‘区区’少意,盖指此心而言,犹云‘方寸’

【非为】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贪赃坏法,饮酒非为。”明陶宗仪《辍耕录·鬼爷爷》:“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2.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水浒传》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为。”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土番点卯》:“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以尽轨于法,稍有非为,惟尔总是问。”3.不顾法纪或礼法。元无名氏《硃砂担》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贞洁,你做事忒杀非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小人颇知礼法,极守本分的,怎敢干此非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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