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四十五厚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fēn fù sāi hóng guī hòu
【分付】分别付与。《汉书·原涉传》:“宾客争问所当得,涉乃侧席而坐,削牘为疏,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三国志·魏志·鲜卑传》:“比能众逐彊盛,控弦十餘万骑,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敦煌变文集·汉将王陵变》:“皇帝闻奏,龙颜大悦,开库赐彫弓两张,寳箭两百隻,分付与二大臣。”2.交给。唐白居易《题文集柜》诗:“身是邓伯道,世无王仲宣;祇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宣和遗事》前集:“故尧王不将天下传与他,却分付与舜王了。”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六:“贫僧积下几文起坐,尽数分付足下,勿以寡见阻。”
【塞鸿】塞外的鸿雁。塞鸿秋季南来,春季北去,故古人常以之作比,表示对远离家乡的亲人的怀念。南朝宋鲍照《代陈思王京洛篇》:“春吹回白日,霜歌落塞鸿。”唐白居易《赠江客》诗:“江柳影寒新雨地,塞鸿声急欲霜天。”宋苏轼《次韵马元宾》:“塞鸿正欲摩天去,垂老追攀岂可期。”2.相传汉苏武被拘于匈奴,曾借鸿雁传书;后又有唐王仙客苍头塞鸿传情的故事,因常以“塞鸿”指代信使。宋张元干《兰陵王》词:“羞衾凤空展,塞鸿难託,谁问潜宽旧带眼。念人似天远。”明张景《飞丸记·公馆言情》:“他那里迢递登山托採蝱,我这里冷落悲秋盼塞鸿。”清蒲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后】1. 上古称君主:商之先~(先王)。 2. 帝王的妻子:皇~。太~。 3. 指空间在背面,反面的,与“前”相对:~窗户。~面。~学。~缀。~进。 4. 时间较晚,与“先”相对:日~。~福。~期。 5. 指次序,与“前”相对:~排。~十名。 6. 子孙:~辈。~嗣。~裔。~昆。无~(没有子孙)。 7. 姓。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