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四十四有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gǎo mèi tíng zhāo shǒu
【缟袂】白衣。亦借喻白色花卉。宋苏轼《次韵杨公济奉议梅花诗》之一:“月黑林间逢縞袂,霸陵醉尉误谁何。”明高启《幻住精舍寻梅》诗:“关山梦别今五年,縞袂谁家月中见。”清赵翼《种梅图》诗:“公子裼裘来,美人縞袂迎。”《红楼梦》第三七回:“月窟仙人缝縞袂,秋闺怨女拭啼痕。”
【亭】1. 有顶无墙,供休息用的建筑物,多建筑在路旁或花园里;凉~。牡丹~。 2. 建筑得比较简单的小房子:书~。邮~。岗~。 3. 适中,均匀:~匀。 4. 正,当:~午(正午,中午)。
【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衞爲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又《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鄕亭,浚溝渠。又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爲亭長。或爲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閒,亭父謂之亭公。又《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註》郵亭,行書之舍,卽今驛遞。又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又平也,均也。《
【招】1. 打手势叫人来:~唤。~呼。~手上车。 2. 用公开的方式使人来:~集。~收。~纳。~贤。~聘。~兵买马。 3. 应接:~待宾客。 4. 引来:~惹。~引。~揽。~致。 5. 承认自己的罪行:~供。~认。不打自~。 6. 同“着”。 7. 摇动:~摇(故意张大声势,引人注意)。
【招】《唐韻》止遙切《集韻》《韻會》《正韻》之遙切,音昭。《說文》手呼也。《詩·邶風》招招舟子。《傳》招招,號召之貌。《疏》號召必手招之。王逸云:以手曰招,以口曰召也。又《廣韻》來之也。《書·說命》旁招俊乂。又求也。《前漢·季布傳》辨士曹丘生數招權顧金錢。《註》招求貴人威權,因以請託也。又也。《孟子》旣入其苙,又從而招之。《註》招,羈其足也。又姓。漢大鴻臚招猛。又《集韻》《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前漢·禮樂志》體招搖,若永望。《註》招搖,申動貌。又與韶通。《史記·帝舜紀》禹乃興九招之樂。《註》卽舜樂
【手】1.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2. 拿着:人~一册。 3.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4.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5.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6. 小巧易拿的:~枪。~册。 网
【手】〔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又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又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又叶矧視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