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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欢足——贺新郎

韵脚:去十遇

平仄:仄 平 平

拼音: gè|gě huān zú

各欢足释义

【各】◎ 每个,彼此不同:~别。~得其所。~尽所能。~有千秋。~自为政。 | 1. 〔自~儿(gěr)〕自己,亦作“自个儿”。  2. 方言,特别:这个人真~。

【各】《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又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又《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又《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欢】1. 快乐,高兴:~乐。~庆。~会。~快。~颜。尽~而散。郁郁寡~。  2. 喜爱,亦指所喜爱的人:心~。新~旧识。  3. 活跃,起劲,旺盛:~蹦乱跳。~实。机器转得真~。

【足】1. 脚:~下(对对方的敬称)。~迹。~球。~坛。失~。高~(敬辞,称别人的学生)。举~轻重。画蛇添~。  2.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鼎~。碗~。  3. 充分,够量:~月。~见。~智多谋。  4. 完全:~以。~色。  5. 值得,够得上:不~为凭。微不~道。  6. 增益:以昼~夜。

【足】〔古文〕疋《唐韻》卽玉切《集韻》《韻會》《正韻》縱玉切,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又《廣韻》子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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