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gè|gě wěi|wēi míng zhū
【各】◎ 每个,彼此不同:~别。~得其所。~尽所能。~有千秋。~自为政。 | 1. 〔自~儿(gěr)〕自己,亦作“自个儿”。 2. 方言,特别:这个人真~。
【各】《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又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又《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又《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委】1. 任,派,把事交给人办:~托。~派。~任。~员。~以重任。 2. 抛弃,舍弃:~弃。~之于地。 3. 推托,卸:推~。~罪。 4. 曲折,弯转:~曲。~婉。~屈。 5. 积聚:~积。 6. 末、尾:原~。穷源意~(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 7. 确实:~实。 8. 无精打采,不振作:~顿。~靡。 | ◎ 〔~蛇(yí ㄧˊ)〕❶敷衍,应付;❷同“逶迤”。
【委】《廣韻》於詭切《集韻》《韻會》鄔毀切,音骫。任也,屬也。《莊子·知北遊》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順也。子孫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蛻也。《左傳·昭元年》徐吾犯之妹美,公孫黑强委禽焉。又頓也。《唐書·杜遜能傳》書詔雲委。《蘇頲傳》詔書塡委。又棄置也。《孟子》委而去之。又本曰原,末曰委。《禮·學記》或原也,或委也。又端委,禮衣。《左傳·昭元年》劉子謂趙孟曰:吾與子弁冕端委。又宛委,山名,在會稽東南。《汲冢周書》禹登宛委山,發金之書,得通水之理。又姓。《風俗通》太原太守委進。又《集韻》於僞切,
【明珠】◎明珠míngzhū[pearl]珍珠,比喻珍爱的人或美好珍贵的事物掌上明珠
【明珠】1.光泽晶莹的珍珠。汉班固《白虎通·封禅》:“江出大贝,海出明珠。”《新唐书·薛收传》:“明珠兼乘,未若一言。”鲁迅《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汉求明珠,吴征大象,中原人历来总到广东去刮宝贝。”2.比喻忠良的人。《楚辞·刘向<九叹·忧苦>》:“伤明珠之赴泥兮,鱼眼璣之坚藏。”王逸注:“言忠良弃捐,谗佞珍用也。”3.比喻可宝贵的事物。唐韩愈《奉酬卢给事云夫四兄<曲江荷花行>》诗:“遗我明珠九十六,寒光映骨睡驪目。”钱仲联集释引孙汝听曰:“汀诗九十六字。”此谓卢汀诗字字似明珠。朱德《和董老过春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