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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几人曾此过——贺新郎(钱郭府判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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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cǐ rén 1|3 guò|guo|guō zēng|céng guān zhí

官职几人曾此过释义

【此】1. 这,这个,与“彼”相对:~间。~后。~生。长~以往(老是这样下去)。从~。因~。  2. 这里,这儿:到~为止。

【此】《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几】1. 小或矮的桌子:茶~儿。  2. 将近,差一点:~乎。~至。  3. 苗头:知~其神乎。 | 1. 询问数量多少(估计不太大)的疑问词:~个人?~何(a.多少,如“人生~~?”b.研究点线面体的性质、关系和计算方法的学科,如“平面~~”)。  2. 表示不定的数目:~本书。~百人。

【几】《唐韻》居履切《集韻》《韻會》舉履切《正韻》居里切,寄上聲。《說文》踞几也。《徐曰》人所凭坐也。《詩·大雅》或肆之筵,或授之几。《周禮·春官》五几,玉几,雕几,彤几,漆几,素几。《劉歆·西京雜記》漢制,天子玉几,冬加綈錦其上,謂之綈几。凡公侯皆竹木几,冬則細爲橐以馮之。《玉篇》案也。亦作机。《左傳·昭五年》設机而不倚。又几几,安重貌。《詩·豳風》赤舄几几。(幾)〔古文〕《唐韻》居衣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說文》微也。《易·繫辭》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傳

【过】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dù)。~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 ◎ 姓。

【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又卦名。易大過,小過。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又過所也。《釋名》過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曾】《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音層。《說文》詞之舒也。从八从曰聲。《九經字樣》曾从。,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又《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又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又《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又《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

【官职】◎官职guānzhí[governmentpost;officialposition]在政府中所任的职位

【官职】1.官吏的职责。《周礼·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二曰官职,以辨邦治。”孙诒让正义:“官职,谓六官之职者。职者主领之言,即叙官注云:各有所职,而百事举也。凡三百六十职,通谓之官职。”《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后汉书·章帝纪》:“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秏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2.官吏的职位。《管子·制分》:“道术知能,不为爱官职。”尹知章注:“有道术知能,则以官职加之。”唐白居易《赠杨秘书巨源》诗:“不用更教诗过好,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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