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bǎ|bà guī diào yú gōu
【把】1. 拿,抓住:~酒(拿着酒杯)。~玩(拿着赏玩)。 2. 控制,掌握:~握。~舵。 3. 看守:~守。~门儿。 4. 自行车、手推车等的手柄:车~。 5.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儿。 6. 专权,一手独揽:~持大权。 7.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尿。 8. 介词,义为拿,处置,致使:你能~他怎么样。 9. 量词。 10. 结盟:拜~子。~兄弟。 | 1.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儿。 2.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话~儿。
【把】《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又姓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钓】1. 用饵诱鱼上钩:~鱼。~饵。垂~。~具。 2. 施用手段取得:沽名~誉。
【钓】《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多嘯切,音弔。《說文》鉤魚也。《詩·召南》其釣維何。《傳》釣者,以此有求于彼。《淮南子·說山訓》詹公釣千歲之鯉。《呂氏春秋》太公釣于滋泉,以遇文王。《宋玉·釣賦》昔堯舜禹湯之釣也。以聖賢爲竿,道德爲綸,仁義爲鉤,祿利爲餌,四海爲池,萬民爲魚。又取也。《淮南子·主術訓》虞君好寶,而晉獻以璧馬釣之。又姓。《正字通》宋紹興進士釣宏。
【渔钩】◎渔钩yúgōu[fishhook]鱼钩
【渔钩】一种钩形的渔具。杨朔《黄海日出处》:“怪呀,怎么看不见渔家惯有的渔网渔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