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fǎng guī shēng gē
【访】1. 向人询问,调查:~求(探访寻求)。~员(记者)。搜奇~古。 2. 探问,看望:~视。~问。~晤(探访会晤)。探亲~友。
【访】《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敷亮切,妨去聲。《說文》汎謀曰訪。《徐曰》此言汎謀,謂廣問於人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也。《書·洪範》王訪于箕子。《傳》謂就而問之也。《周禮·春官》受納訪以詔王聽治。《註》納謀于王也。又議也。《楚語》敎之令,使訪物官。《註》訪,議也。物事也。使議知百官之事也。又《增韻》及也,見也。《字彙》謁見也。又方也。《前漢·高五王傳》訪以呂氏,故幾亂天下。《註》訪,猶方也。《字彙補》與昉義同。又官名。《遼史·百官志》太宗會同三年,命于骨鄰爲採訪使。又姓。唐進士訪式。又《正字通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笙歌】nggē(1)[playingandsinging](2)和笙之歌(3)泛指奏乐唱歌;笙歌鼎沸(形容音乐歌舞热闹非凡)
【笙歌】。亦谓吹笙唱歌。《礼记·檀弓上》:“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唐王维《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酬客应制》:“上路笙歌满,春城漏刻长。”宋张子野《南歌子》词:“相逢休惜醉颜酡,赖有西园明月照笙歌。”明梁辰鱼《浣纱记·投吴》:“千门花月笑相迎,香风满路笙歌引。”2.泛指奏乐唱歌。清蒲松龄《聊斋志异·西湖主》:“归过洞庭,见一画舫,雕槛朱窗,笙歌幽细,缓荡烟波。”朱自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过了大中桥,便到了灯月交辉、笙歌彻夜的秦淮河;这才是秦淮河的真面目哩。”